简介: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加速,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已越来越显得必要了。与此相适应,我国现行的涉外税收优惠政策逐渐暴露出许多问题,亟待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一、涉外税收优惠政策调整的必要性(一)涉外税收优惠的目标已发生了变化在开放之初,我国涉外税收优惠的目标是为了吸引外资,以资金来源作为优惠条件。随着开放程度的加深,这种优惠政策逐步弱化。现在,对外开放的目标已从吸引外资量的要求升华到合理利用外资质的要求,其中心是要促进我国经济的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因此,涉外税收优惠政策的目标也应从单纯吸引外资转向合理引导、利用外资方面来。(二)涉外税收优惠的作用有限涉外税收优惠的作用受投资国税制、引资竞争国税制的影响;
简介:英国社区投资税收优惠制度是通过鼓励个人和公司投资者向慈善银行和经英国政府确认的社区发展金融机构投资,然后,由慈善银行或者经英国政府确认的社区发展金融机构向在贫困社区之内经营或者向贫困社区投资的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它通过给予向慈善银行和经英国政府确认的社区发展金融机构投资的投资者税收优惠,允许投资者将该税收优惠从其税负中予以扣除(个人投资者可以从所得税中扣除,公司投资者则是从公司税中扣除)。最终目标是通过刺激投资者提高对贫困社区的投资以促进贫困社区的经济发展。英国的实践证明,该制度是从根本上解决贫困社区问题的有效途径,因此极具研究价值。长期以来,我国面临弱势群体和贫困地区发展权保障的问题,其中以投资资金短缺问题最为突出。因此,英国社区投资税收优惠制度可为我国提供借鉴。
简介:税收优惠不规范、政策导向不明、效果不甚理想、滥施优惠有所反弹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一个深层次的原因是对税收优惠的本质、政策效应的优劣与优惠方式的优选等缺乏深刻阐释和认识统一。因此,对其继续进行更深入和全面的探索便不会是多余的。一、税收优惠的本质及其功能(一)税收优惠的本质我们知道,税收制度的要素无论归结为多少,都不外乎性质不同的两类:一类构成税制标准性(或一般性)条款,如关于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等的规定,这类规定构成税收收入的上升方面。另一类则是政府为了特定目的而税制标准性条款又不可能实现这些特定目的的情况下,作出的背离上述标准性条款的附加规定或者说这类附加规定或特别规定就是税收优惠,其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