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与之相伴随的是对精神水平、精神消费的高要求,希望能够通过娱乐来丰富生活,缓解生活压力,因此众多歌厅、酒吧、KTV、桑拿房等娱乐场所应用而生,快速发展,成为时代新宠儿。但也因注意到的是,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不到位,以及在消防安全方面缺乏普及教育,因此社会大众对于消防安全知识缺乏全面认识,忽略了对火灾安全防范的重视度,从而增加了火灾发生的可能性。火灾作为重大灾害之一,严重影响着社会的安全稳定与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促进社会发展,也为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接下来我将结合多年的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的期刊文献就如何防范火灾、减少社会伤害进行深入剖析,希望能为娱乐场所火灾防范研究添砖加瓦,贡献一份力量。
简介:1997年9月8日,娄某将其所有的价值6万余元的牡丹牌中巴车向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某支公司(下称保险公司)办理了机动车辆保险手续,保险期限从1997年10月10日起至1998年10月9日止,保险金额总计16万元,其中车辆损失险6万元,同时约定了“不计免赔款特约保险”条款,娄某交纳保险费后,保险公司向娄共签发了保险单。1998年2月2日,娄某投保的中巴车突然起火,驾驶员立即报警,并向保险公司报案,消防队员及时将火扑灭,保险公司亦派员对火灾现场进行了勘查,并通知驾驶员将车拖至保险公司大修厂。之后,消防大队作出了“火灾原因不明”的结论,娄某向保险公司提供了保险单、事故报告、事故证明、损失清单,并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