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毫无疑问,这两部作品最大不同在于如何阐释感情与社会及世俗利益的关系:安德烈·勒·夏普兰倾向于将爱情的自主、真诚与社会差异、财富和婚姻的对立加以比较。当阐述典雅爱情的观念时,他否认了在制度约束下存在真爱的可能性。他认为真正的激情源于嫉妒的滋养,以及尝食禁果的诱惑。因此:"丈夫和妻子之间不可能存在爱,这是一个事实……爱在夫妻之间无能为力。"相反,对于冯梦龙来说,通过命定的婚姻和轮回报应的天意安排,社会、制度、个人利益和道德均是与真爱谐和一致的,所以"夫妻关系是所有社会关系中最亲密的"。然而这种情感也可被理解为情人的个人需要,它是与社会需求相协调的。它的力量来源于与社会秩序的和谐相处,而不是与社会的对抗。
简介:哲学本质上就是诠释学。对概念的理解与解释,构成了哲学工作的核心。作为一个哲学概念,"interpretation"通常与诠释学关联在一起,有时甚至就被看作"诠释学"的同义词。然而,在哲学文献中,这个词往往是不同语词的翻译,比如"hermeneutics"、"Interpretation"、"Auffassung"或"Auslegung"。虽然作为翻译的结果,这些词都有一个统一的形式"interpretation",但其意义或用法不尽相同,甚至完全对立。从诠释学的视角对"interpretation"这一术语的考察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维特根斯坦意义理论的呼应和补充:语词的意义不仅在于其用法,也在于对其用法的理解与解释。
简介:诠释学在西方哲学中的历史可谓是源远流长,在经历了圣经注释学、罗马法解释理论、一般文学批评理论以及人文科学普遍方法论(依据洪汉鼎先生的划分)之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又经伽达默尔将其从方法论的维度提升到了本体论的维度,建构了哲学诠释学。在这漫长的发展过程中,无论是方法论角度还是本体论角度,始终摆脱不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在理解的过程中,如何能把握好理解的限度问题,在怎样的范围内才能正确的把握文本或者说是历史流传物的意义。方法论的诠释学和本体论的诠释学总是很容易的就滑进了相对主义的泥潭中。文章试图通过对各种类型的诠释学在诠释限度问题上所做努力的概述,探索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