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 教育督导新体系包括督政、督学和监测评估三部分,即对教育行政执法和教学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对教育质量进行监测评估。其最终目的是促进教育质量的提升和教育发展。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对教育督导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其作用和职能也越来越明确。但是,目前我国教育督导的实践却存在很多问题。其在制度建设、内部结构构建、相关机构的设置与管理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需要我们予以重视,并积极解决。
简介:俄罗斯拥有一套完整、系统和高效的教育督导制度,以科学的评价手段、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为依据,充分发挥其监督、评价、指导、反馈与协调功能。自2004年以来,俄罗斯教育督导机构把教育机关和学校执行国家政策、教育方针的情况,以及教育教学质量等仍然作为督导工作的一个方面,但改革后的督导所涵盖的职能范围更为广泛,比如,实施许可证、质量评估和国家认证都是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督导独立性强俄罗斯教育督导体制虽然是俄罗斯教育管理体制的一部分,但在某种程度上,它与教育管理体制是并行的,旨在“保证联邦主体教育监管部门独立于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以履行督察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