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200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已废止)首次在立法层面确立了“探望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沿用了相关法条,因此,从现行法律法规来看,探望权的法定主体仍限定为“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孙子女、外孙子女隔代探望权”的现实问题仍未解决。本文将从探望权的现状与隔代探望权的产生、现实性问题以及设立必要性等,提出在立法层面上完善隔代探望权。
简介:祖父母参与教养已经逐渐成为我国目前家庭教育的主要形态,本研究通过问卷对哈尔滨市5所幼儿园419名小班幼儿进行调查,结果发现祖父母教养总体表现为对幼儿关心、爱护较多,管柬、要求较少。在教养方式的养育维度上,祖母相比于祖父给了幼儿更多关注和温暖。在心理压力维度上,祖父母差异不显著。祖父母教养不受与幼儿父母相处情况、祖父母身体状况、祖父母年龄等因素的影响;在幼儿同伴交往方面,男孩的社会主动性强于女孩,但在语言与非语言交往能力上,女孩的表现好于男孩。幼儿月龄越大,其同伴交往能力也越强,在语言与非语言交往能力、社会主动性上的表现越好,社交障碍越少;在祖父母教养方式与幼儿同伴交往能力的关系上,祖父母教养方式的养育维度与幼儿同伴交往能力的总分、语言与非语言交往能力、社会主动性呈现显著正相关,心理压力与亲社会行为呈现显著负相关,即给予更多关爱和温暖的祖父母教养方式能促进幼儿同伴交往能力的发展。鉴于当前我国祖父母参与幼儿教养的普遍性,今后应明确祖父母不仅要承担“养”的职责,同时也应承担“教”的职责;应鼓励祖父母在教养中给予幼儿更多的积极情感和行为支持;在家庭早期教育培训中,应重视对祖父母进行儿童教育理念和教养方式方面的培训,以提高祖父母的教养能力,从而更好地促进幼儿全面健康发展。
简介:内容摘要:农村留守儿童大多数的时间与(外)祖父母一起生活,由于年龄、知识水平、隔代宠溺等因素的影响,造成留守儿童与(外)祖父母之间的人际交往关系的情况并不理想。笔者通过实地调研,根据存在的问题对留守学生进行教育辅导,开展主题班会、心理辅导、实践活动等,促进留守儿童与(外)祖父母之间的沟通交流,帮助他们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为留守儿童的成长营造和谐健康的气氛。
简介:祖父(外一首)李钧如一棵树扎根在深厚的黄土地岁月的伤痛在手上腿上留下累累疤痕汗水流了多少土地里埋藏着成涩的结晶家园哦永远的依托在火热的盛暑抑或严寒的腊冬面朝黄土用浓浊的呼吸亲近土地并排遣日子的落寞日出了月落了祖父用农民特有的执著手捧阳光手捧一世永不枯...
简介:"新鲜出炉的枣糕哟!"祖父笑呵呵地端上一个木砧板,用洁白的细纱布罩好,枣糕方方正正的轮廓在纱布下若隐若现,清甜的蜂蜜香混合甘朴的红枣味早已溜出厨房,萦绕在我的鼻间,挥散不去。我心急地想一把揭开细纱布,祖父笑着制止了我,轻轻掀开纱布,露出小小的一块来。祖父把刀用温开水浸润好,再上下左右迅速一切,然后变魔术似的从身后拿出一只白瓷小盘,用刀轻轻一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