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讨论的收购重组,仅局限于我国上市公司或证券市场范畴。由于7月1日《证券法》正式颁布实施,上市公司的收购行为有了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可以预见,上市公司的收购潮流,必将促使我国企业摈弃落后的经营方式,大步迈入资本经营这条现代化经营之路。 一、上市公司收购的界定 《证券法》颁布实施之前,上市公司的收购既是证券市场的一个热门话题,同时也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很多人将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一家上市公司兼并其他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等等,都一概称之为收购。实际上,兼并行为及一般性股权转让,都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收购概念。 在兼并中,被兼并的公司(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整体财产归于兼并企业,被
简介:媒介经济学近年来特别紧俏,究其原因不外有两个:一是媒介行业的迅猛发展。自从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的市场化改革催生了大众媒介市场意识的觉醒,在渐进式改革过程中,大众媒介的产业功能渐渐释放出来,媒介市场自然就热闹起来。麦克卢汉提出,媒介即信息,这一观念在中国的社会转型进程中得到了人们的广泛认同。社会的市场化转型刺激了人们的信息消费,需求催化市场,大众媒体追求经济效益不再成为意识形态禁忌,媒体爱财,生财有道。各个媒体纷纷进军市场,千帆竞渡,百舸争流,大众媒介市场呈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大众媒介市场的活跃必然带动了媒介经济研究的勃兴。二是新闻传播学学术研究自身逻辑的演进发展。新闻传播学研究渐渐摆脱教条主义和传统意识形态禁锢,开始直面当代中国传媒现实,面对新闻传播业涌现出来的许多问题,其中一个核心问题是:媒体与市场的关系越来越密切。自从1979年《解放日报》恢复刊登了第一个商业广告以来,媒体与广告之间的关系就再也打不散了。媒介进入市场,成为天经地义的经济常识。面对市场的考验,媒体如何应对?这成为摆在众多媒体面前的迫切问题。实践的期待呼唤着理论的跟进。媒介市场复苏了,媒介经济活动活跃起来,但是我们关于这方面的解释却姗姗来迟。媒介市场的兴盛期待理论的跟进,在这种背景下,先天不足的媒介经济学就匆忙上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