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二十年来,美国经历了卡特、里根、布什和克林顿四位五届政府。由于他们各自的财政经济目标和政策的不同,因而他们任上美国联邦赤字呈现不同的状态,并且总体上呈现出赤字不断膨胀至最后得到控制的演变趋势。本文特对此作一介绍。二十年来美国联邦政府赤字演变状况如下:首先从赤字的绝对规模看.注:①本表第(1)、(3)、(5)栏,均译自《1996财年美国联邦政府预算》。②本表1977至1994年数据均为实际数,1995车和1996年均为预算预计数。@本表各栏“比上年增长数”,均依据本在相应的绝对数计算得出。表1列出了这几届美国联邦政府20年中的赤字历年数据,它表明美国联邦赤字在前三位总统任内呈现出在波动中加速上升
简介:美国联邦监狱局由总部、地区办公室、职员培训中心、联邦行刑机关等机构组成,主要职能是管理联邦矫正机关。奉行这样的基本理念,即以把罪犯监禁在安全、人道、有效率的受到监控的监狱和社区设施环境里的方式,履行保护社会的重任、提供劳作和其他自我改进的机会,以协助罪犯成为守法公民。强调联邦监狱局大家庭、有效的矫正管理、所有职员都是矫正工作者、促进公正、承认所有人的尊严、职业服务定位、社区联系、高标准的文化支撑/核心价值,按照规定的标准提供服务,在美国社会树立有效、安全、人道矫正服务和计划的最有价值的提供者的形象,完成罪犯人口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警戒和设施管理、矫正领导和有效的社会管理、囚犯计划和服务、建立合作关系、反对恐怖主义的七项国家战略计划目标。
简介:<正>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需对诉讼程序中所出现的实体及程序等问题作出诸多决定,如判决、裁定、裁断等。对于上述决定,当事人有的可以立即上诉,有的须待到诉讼结束时才能上诉,有的则无上诉权。凡此种种,即是联邦诉讼程序中的"可上诉性"(appealability)问题。"可上诉性"决定了当事人能否对某一案件提起上诉:具有"可上诉性"的决定,可以上诉;反之则不得上诉。而决定的"可上诉性"问题,则由一项古老的原则予以支配,这一原则即为终局判决规则。终局判决规则(finaljudgementrule)是美国上诉程序中颇为重要的一项诉讼规则。一般而言,该规则指的是只有在审理法院的诉讼作出终局判决之时,才可以进行上诉。因此,对于终局判决之前作出的裁决,不能在该裁决作出之时提出上诉。相反,只有在后来对终局判决提出上诉时,才可由上诉法院对此类裁决加以审查。就实质而言,终局判决规则是关于上诉时间的规则。该规则的适用及例外是上诉法院所面临的最重要也是最难以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