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年来,一些外商投资企业为了创收的需要,与其他企业(以下简称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将自己的全部或部分经营项目交由承包方负责经营管理。但未改变外商投资企业法人地位、名称和经营范围等工商登记内容,承包方在经营中仍以外商投资企业的名义,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承包方独立承担经营风险,并按合同规定向外资企业交纳承包金。依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由承包方负责经营而取得的生产经营收入,仍应以外商投资企业为纳税主体。目前的一些承包方虽然是企业法人,有自己独立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但由于没有办理其承包的经营项目,为了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仍然使用外商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行业经营许可证等必要的文件,并从外资企业那里购买发票使用,这样可以确认承包方以外资企业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在财务上,承包方独立建账,独立核算,有些承包方每月给外资企业报账务报表,由外资企业按报表上的数字以本企业的名义代其缴纳各项税费。但是,承包方取得的经营收入以及发生的成本、费用均未纳入外商投资企业的财务中进行核算,外商投资企业也没有对承包人进行财务上的监管。而税务部门在日常往往只注重对外商投资企业收取承包金的检查,疏于对承包方负责经营取得收入的...
简介:摘要: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以特许经营模式积极参与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运营,作为主要投资方,抓好特许经营项目建设期管理直接关系项目的成败。本文从做好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建立项目管理制度体系、建强项目管理人才队伍、充分依靠外部专业团队力量、抓好对项目法人单位管理五个方面,提出主要投资方抓好特许经营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
简介:摘 要:2023年11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2023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完善投融资机制,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建设。随着后续建立全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信息系统、发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编写大纲(2024年试行版)》、公布《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编制)范本(2024年试行版)》,PPP新机制的政策体系、配套文件已经基本健全。当前正处于PPP新机制规范推进的阶段,其底层逻辑相对旧PPP已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全生命周期管理对社会资本来讲显得尤其重要。本文主要基于当前政策体系,从社会资本的角度梳理PPP新机制下的特许经营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的阶段划分、核心工作以及应当关注的重点,提出针对性的建议,提高项目全生命周管理效率,实现社会资本的投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