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西部农村边远地区教师数量不足、流失严重,影响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本文基于劳动经济学中的补偿性工资差别理论首先探讨了教师个体偏好与行为选择,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西部农村教师供求机制及政府激励教师供给的政策选择。然后,依托“西部地区基础教育发展项目”课题调研数据,对补偿性工资理论给出的教师工作条件与收入间的理论关系进行了验证。结果表明,那些在艰苦县学校工作的教师,确实得到了额外的补偿性收入;但在较差办学条件、高生师比等工作条件差学校任教的教师并没有获得经济上的补偿或是获得了更多的培训机会,本文认为这是造成农村偏远地区教师短缺的主要原因。最后,结合理论与实证分析,给出吸引与激励教师在西部农村地区任教的政策建议。
简介:作为大陆法系固有的民事责任,精神损害赔偿可以追溯到罗马法上的"侵辱之诉",大陆法系各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均是从普通法进行法律移植的产物。源于普通法的惩罚性赔偿一经移植到大陆法系,便与精神损害赔偿发生了制度上的分野,不再具有对精神损害的补偿功能。试图通过论证惩罚性赔偿的补偿性来为惩罚性赔偿制度在大陆法系的构建提供正当化基础和通过发掘精神损害的惩罚性以培育"本土威慑"的观点都不值赞同。惩罚性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的性质、功能均不相同,两者可以在同一案件中一并适用。侵权与违约竞合案件中的违约精神损害可通过违约之诉进行救济;以精神享受为目的的合同中的违约精神损害属于履行利益的损失,应通过违约之诉予以救济。现行法上的惩罚性赔偿已经超出了《侵权责任法》规定的产品侵权领域并扩张至合同法领域,建议未来民法典应设置惩罚性赔偿的一般条款并将其置于债的总则性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