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现代大学治理日趋重视“人”的主体地位,强调治理者具备高尚人格发展水平,注重治理方式符合人格发展规律,关注治理所涉及主体的人格都能得到健康发展。本文根据“人格之治”的内涵和外延,以“人格之治”的古今中外存在状态、发展脉络作为切入点。探讨了“人格之治”和“人治”的联系和区别,分析了“人格之治”对于大学办学和人才培养的特殊作用。这就是:“人格之治”能促使政府的教育行政从“过度”向“有限”转变,要求校长实现从“官本位”到“教育本位”的角色转换。明确教师的行政追求与学术追求的界限,敦促学生主动参与治理并以此促进其人格健康发展。依据这一特殊性。现代大学可以从“人格之治”的原理出发,改进治理方式,明确治理目的,优化治理途径,建设启迪人性的大学共同体。
简介:监听侦查措施较之传统侦查手段更为深刻地介入公民的私人空间,严格的监听措施之审批、实施程序则构成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最后一道防线,实现打击犯罪与人权保障的平衡统一。我国非法监听的判断标准仍然缺乏,审查监督不严,被监听人权利救济渠道缺失,监听材料可变换形式规避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之启动。程序法定原则要求赋予非法监听所获证据在一定条件下予以排除的不利后果:对于违法正当程序、侵犯当事人隐私权的非法监听,应当绝对无条件地予以排除;对于附带监听,应当对其予以进一步细分,不可监听罪名之附带监听应当排除;对于一方当事人同意之监听,应当结合"隐私合理期待规则"由法官进行具体的判断。由此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非法监听证据排除规则系统。
简介:2016年5月,国际海事委员会通过了2016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规则六将2004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排除的救助报酬重新以"列入+除非"的方式纳入共同海损。通过分析有关救助报酬是否列入共同海损的争议,考察国际海事委员会共同海损分委员会和工作小组的调查问卷、会议内容,解读有关《约克—安特维普规则》规则六多年争议的焦点,并考察2016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的规则六是否能使各方利益得以协调,共同海损理算的公平与效率价值是否得以平衡。
简介:策划人语潜规则揭示了隐藏在正式规则之下,实际支配着社会运行的不成文的规矩。这些潜规则存在于官场,也存在于社会各行各业,它们相互交织,互相影响。官场潜规则的盛行给社会带来了不良的示范,社会对潜规则的妥协容忍、趋之若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