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操纵证券价格犯罪概述:我国开辟证券市场至今的十几年中,股市行情几度大起大落,各种违规事件层出不穷,由此引发的民事、经济、行政、刑事案件不绝于媒体,给社会带来了不少的负面影响,政府为抑制股市过度投机也常常不得不强加干预。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除证券市场本身所具有高风险,高投机这一固有属性所决定的以外,从法律角度观察,也有不少是为法律所禁止的违法行为作崇,如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虚假陈述、欺诈客户等证券欺诈行为,其中,操纵证券价格则是扰乱证券市场的罪魁祸首之一。我国《新刑法》对操纵证券价格的行为人除处以经济制裁外,其最高刑期也长达五年之久,可见处罚之严厉。所谓操纵证券价格,就是指行为人利用资金优势,人为制造虚假市场供求
简介:<正>证券上市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上市被称为连接发行市场和交易市场的桥梁。本文对证券上市标准的考察主要是基于证券集中交易场所——证券交易所对上市的要求,因此,在这里证券上市采狭义,即指已经发行的证券经过证券交易所批准后,在证券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的行为,也可称为证券交易所上市。对于证券上市监管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上市标准和上市程序。上市标准是对证券的实质审查,上市程序则是流程上的控制,两者分别从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为证券上市提供制度上的保障,符合市场自律和完善监管体系的要求。各国、各地区证券管理立法大多对上市标准作出原则性的规定,具体规定主要由证券交易所自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