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物权请求权与不当得利之债权请求权分属两种不同的权利,但在权利的行使上有相似之处,从而导致在实际适用中的模糊。物权请求权与不当得利之债权请求权在适用中都包括原物,因而,如何适用两种权利取得原物所有权很难区分。本文着重从以物为标的的角度来分析这两种权利,以便能更好的区分二者的适用问题。
简介:<正>不当得利,系没有法律上的依据而获得利益。在实践中,由于忽视了不当得利请求权与其它请求权(如依物权所生的所有物返还请求权、基于解除权的行使而产生的原状回复请求权、因无效或经撤销的民事行为而发生的原状回复请求权,以及因侵权行为所生损害赔偿请求权等)的关系,因而出现了两种极端;一是将不当得利制度的适用范围无限扩大;二是将不当得利请求权与其它请求权对立起来,致使其适用范围过于狭小。若不理清不当得利与其他权利保护制度的关系,则必然给法律的适用带来困难。因此,有必要对不当得利制度与其它权利保护制度,尤其是侵权责任制度的关系作一研究。细观我国民法通则有关不当得利的规定,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