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四清”运动是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之后,贯彻抓阶级斗争理论的一个重要举措。它的正式名称是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因其包括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等四项内容,故称“四清”运动。1963年2月,中共中央提出在农村搞“四清”运动的同时,还决定要在城市进行“五反”运动,——后来又规定,无论农村和城市,通称为“四清运动”。从1963年开始,复旦师生也分期分批地参加“四清”工
简介:目次一、两种对立性解读及存在的问题(一)一个已经死亡的条款(二)一种分享根本法荣光的规定(三)本文的研究方法与思路二、规范内涵与立法目的(一)规范内涵(二)立法目的三、宪法界限及效力表现形式(一)宪法界限(二)效力表现形式四、结语:限缩解释的必要性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渐成熟以及公民的权利意识沛然兴起的历史情境下,如果有谁还讨论阶级斗争问题,那就极容易被斥责为严重地背离时代潮流了。然而,作为一个法学者,且不论其政治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