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革命是一种有意识的、凝聚集体力量的变革行动,在革命后往往会出现一个制宪机会,革命者借此机会确立原则、重整秩序。比较法国革命、美国革命和中国辛亥革命革命后的制宪历程,可以看出各国革命者对制宪和宪法的态度大相径庭。美国革命后,革命者把握了制宪的机会,完成了革命向日常政治的转化,革命中倡导的自由原则也得到珍视。中法革命后,虽然也都很快制定并颁布了宪法,革命者的宪法观念和在制宪上的态度却有别于前者。国家陷入不断革命的困局以及由此引发的问题,不能完全归咎于革命本身,或因此否定革命倡导的原则。没有借助制宪机遇确立制约平衡的宪政机制,也没有把革命力量转化成一种建设成力量,是出现不断革命困局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