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简介:合同的附条件解除和约定解除权解除之间,并不存在我国有些学者所想象的那么大的差异,两者不仅共同之处大于差异之处,更是可以逾越差异而完全混同的。其实,无论是就规避风险而言,还是就鼓励和引导相对人的行为而言,合同的约定解除权解除相比附条件解除都更有利于实现当事人的目的和立法规范的目的。之所以存在两者的并存,主要源于两者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进程不同。
简介:在依据当事人约定原则处理承租人的租赁物时,应当将房屋租赁中承租人对房屋的装修和增设概括为添附物,笔者仅就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如何处理添附物的问题
简介:案情简介:王甲与刘乙于1997年各出资五万元合伙向某服装厂购买服装,但该服装厂法人代表在收到货款后不久便携款潜逃,至今下落不明,王、刘二人多次索款无果。1998年10月5日,王甲与刘乙进行了分伙结算,王甲尚欠刘乙人民币三万元整,因王甲手头紧张暂无力还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王甲遂给刘乙写了一张欠条,上写“今欠刘乙人民币三万元整。归还期,到服装厂收回欠款后归还。1998年10月5日”。从1999年1月至1999年10月,
简介:近现代意义上的不定期刑,一般指的是相对不定期刑,它以刑罚个别化理念为指导,以彻底改造犯罪人、防卫社会为根本目的,符合现代自由刑发展的根本趋势.但是,从20世纪60年代后半期开始,随着改造思想的衰落和报应思想的抬头,反对论者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展开了对不定期刑的猛烈批判,导致了不定期刑的有限适用.笔者从不定期刑的历史考察着手,在分析不定期刑内涵的基础上,揭示了反对论者在认识论和方法论上的局限,阐述了不定期刑的合理性,提出在我国的刑罚实践中对少年犯和累犯适用不定期刑的设想.
简介:<正>不定期刑制度最早出现于十九世纪中叶的德国。一八七六年美国纽约州通过的《教养院法》是美国采用不定期刑制度的最早的法律,之后,它逐渐被其它各州的法律所采用。不定期刑制度的特征,是法官在判决时,只作罪名的宣告,而剥夺罪犯自由的刑期则由行刑部门在行刑过程中视罪犯接受矫正的实际表现和效果来确定。不定期刑分为绝对不定期刑和相对不定期刑,前者是在宣告刑中完全不规定服刑期限,后者则是在宣告刑中只规定刑期的上限或者只规定刑期的下限。目前,大多数实行不定期刑制度的国家已取消了绝对不定期刑,而趋
简介:<正>一、不定期刊的渊源不定期刑与定期刑相对应,要求法官对罪犯适用的判决是一个幅度而不是确定刑期,由行刑机关在这个幅度内决定具体释放时间。据认为,世界上最早的不定期刑来源于1532年的《加洛林纳刑法典》,
简介:原告:北方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市某玉米综合加工厂被告:某市第一轻工业局被告:某市计划经济委员会郝举/文融资租赁合同和传统租赁合同的区别法制园地CHINASME93年10月20日,被告北京市某玉米综合加工厂为从美国引进玉米片的生产设备,委托上海经...
简介:2001年10月11日,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租赁经营合同,约定甲方将其装修改造后的一接商场东区(面积755m^2)租赁给乙方经营日用化装品系列。租赁时间为,从一楼商场改造装修开业后起到2006年11月30日止。年租金74万元。订金12万元,协议签订时即行交纳,租赁开始后转为抵押金。若甲方违约,届时不将场地租给乙方,乙方有权让甲方收购柜台、货架。
简介:融资租赁交易涉及到两份合同、三方当事人。典型的融资租赁结构是:一方(出租人)根据另一方(承租人)提供的规格,与第三方(供货方)订立一项合同(买卖合同)。根据此合同,出租人按照承租人在与其利益有关范围内所同意的条款取得工厂、资本、货物或其它设备(设备)...
简介:摘要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可以约定租赁的期限,但租赁合同又不是非永续性的,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为6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进行签订,如果当事人没有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此房屋租赁合同应否终止履行
合同附条件解除与约定解除比较研究
试论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添附物的处理
附期限还是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租赁期限“至房屋拆迁为止”的合同性质认定
不定期刑探讨
简论不定期刑制度
不定期刑比较研究
融资租赁合同和传统租赁合同的区别
主要航线不定期船、油轮运价
从租赁合同解除看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
融资租赁合同租赁物件的交付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和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