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针对我国交通肇事现状,危险驾驶行为按照交通肇事罪加以定罪量刑,不能体现罚当其罪。建议在立法上增设“危险驾驶罪”,将危险驾驶行为犯罪化,以明确国家对此类行为的否定性评价。从而对危险驾驶行为进行有效遏止,实现公平正义。
简介:【摘要】当今中国,由于危险驾驶行为而引发的重大交通事故频频发生,对公民的人身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因此增设危险驾驶罪呼声四起。但是,危险驾驶行为犯罪化,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面临许多问题。本文着重从实体法理论角度和司法程序方面阐述立法者没必要将危险驾驶行为入罪,否者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疑难问题。【关键词】危险驾驶行为故意近些年来,全国各地频频发生因危险驾驶行为引发致人重伤或者死亡重大交通事故案件。人们认为没有将危险驾驶行为规定为犯罪,是导致一系列恶性交通事故的根源。况且我国处理交通事故大都是事后处理模式机制,也即是人们大都关注事后责任归属问题,没有更多的关注事故发生的诱因。但是设立此罪其本身是否科学、是否真正能够遏制该类行为,是值得探究的。笔者认为,危险驾驶行为的犯罪化,不论从实体法理论还是从司法程序角度来看都是有问题的,将危险驾驶行为规定为犯罪不具有可行性。……
简介:【摘要】随着我国现代交通事业的发展,交通事故频发,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交通安全的现状令人担忧。对危险驾驶行为的处罚不仅是理论界,也是司法实务界和社会大众呼吁需要从立法层面解决的问题。本文将从《刑法修正案(八)》(草案)的角度来探讨危险驾驶行为的法律规制问题。【关键词】交通犯罪醉驾危险驾驶近年来,醉酒驾驶和飙车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虽然我国刑法规定了交通肇事罪,但是必须在行为人因严重过失的情况下才给予刑事处罚。《刑法修正案(八)》(草案)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李适时说:“对一些社会危害严重,人民群众反响强烈,原来由行政管理手段或者民事手段调整的违法行为,建议规定为犯罪”。主要是醉酒驾车、飙车等危险驾驶的犯罪。……
简介:摘要:随着商品车运输需求的增加,商品运输车队的驾驶员培训与驾驶行为监控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围绕商品车运输车队管理展开,探讨了驾驶员培训和驾驶行为监控的关键问题。首先,通过深入分析商品车特殊性,提出了培训方案的紧迫性。其次,探讨了运输车辆的驾驶行为监控对安全和效率的双重促进作用。最后,提出了建立完善的培训机制和引入先进监控技术的建议,以优化商品车运输车队的管理。
简介:摘要:随着交通方式多样化的 发展和 机动车数量的逐年 增长,因 危险驾驶而造成的交通 事故也随之增多 。为了更好地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 把 危险驾驶行为纳入到刑法的规制范围,有力 的助 推了 交通秩序 合法性的发展。论文 通过对危险驾驶进行分析,探讨危险驾驶行为刑法规制问题与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