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哪些犯罪负刑事责任已成为学界共识少、司法实践矛盾丛生的难题。宏观层面上有罪名论和罪行论的争议,微观层面上有具体罪名入罪和出罪的分歧。为求得共识按照立法根据分析、立法模式分析、共识与结论的递进提出新的解答思路。确定承担刑事责任范围的立法根据有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大、属于这一年龄段的常见犯罪、能为这一年龄段的人认知。现行立法的模式是在综合各种因素后舍司法主导模式而取立法主导模式。由此得出的结论是:1997年《刑法》第17条第2款列举出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的内涵,对应的既非是罪名,也不是泛泛的犯罪行为,它对应得是刑法分则具体条文所限定的犯罪行为。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终止10-12周妊娠临床疗效。方法100例10-12周妊娠的健康孕妇口服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诱导流产。结果100例孕妇完全流产,9例阴道出血时间长,量少,清宫,“B”超提示宫腔未见残留胚胎及附属物。结论10孕周-12孕周妊娠,药物流产,胚胎及胎盘完整娩出,子宫收缩佳,避免了人工流产,钳刮术的并发症。同时降低了感染率,是可靠、有效、损伤小的好办法。
简介:摘要目的本文主要研究讨论间苯三酚在治疗孕20周前先兆流产的临床疗效以及临床安全性。方法选取我院从2010年3月到2011年3月妇产科收治的孕妇共79例。随机将患者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观察组采用间苯三酚,对照组采用硫酸镁进行治疗。观察孕妇用药后临床症状缓解以及消失的时间,孕妇在治疗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和保胎的结果。结果观察组患者的治疗有效率明显高于对照组患者(P<0.01)。观察组患者使用药物后的起效时间要明显要比对照组短(P<0.01)。观察组的不良反应率为4.55%,对照组孕妇的不良反应率为31.4%,明显要高于观察组患者(P<0.01)。结论间苯三酚治疗孕20周前先兆流产能有满意的临床效果,而且药物起效快,不良反应少,临床上可推广使用。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终止10-14周妊娠的效果,方法选自2008年1月-2010年1月在我院就诊的孕妇56例,随机分为2组,A组30例,为初孕妇;B组26例为多孕妇,所有对象经筛选合格后收入院,米非司酮150mg,上午服50mg,下午服25mg,中间间隔12小时,服药前后各禁食2小时,连续2天,第3天上午8点空腹服米索前列醇0.6mg,每3小时1次,总量不超过1.8mg,并密切观察宫缩,阴道出血及胎儿胎盘排出时间并记录。结果妊娠56例,引产成功52例,占92.86%。(其中不全流产24例占42.85%,完全流产28例,占50%),失败4例占12.5%,有效引产时间未索前列醇服用后大部分在20-30分钟出现宫缩,胎儿排出时间最短2小时30分钟,最长30小时。结论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终止10-14周妊娠、是有效的,解决了此期终止妊娠困难,钳刮手术难度大对孕妇造成很大的痛苦,并发症多等问题。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发病孕周对母婴预后的影响。方法选择2000年1月至2011年12月住院分娩的所有确诊为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的239例病例,根据孕周分为3组Ⅰ组87例,发病孕周<30周;Ⅱ组84例,30周≤发病孕周<32周;Ⅲ组68例,32周≤发病孕周<34周。对三组患者的一般资料、严重并发症发生情况及围产儿结局进行分析比较。结果Ⅰ、Ⅱ组的期待疗法时间明显长于Ⅲ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Ⅰ、Ⅱ组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孕妇并发症包括心功能不全、子痫、胎盘早剥、肾功能不全、HELLP综合征;3组之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3组均未发生孕产妇死亡。3组间发生胎儿宫内窘迫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新生儿窒息发生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其中,Ⅲ组发生率明显低于Ⅰ、Ⅱ组(P<0.05),但Ⅰ、Ⅱ组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死胎及新生儿死亡发生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其中,Ⅲ组发生率明显低于Ⅰ、Ⅱ组(P<0.05)。结论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发病孕周对孕产妇严重并发症的影响不显著,发病孕周越早,其围产儿死亡率越高。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孕妇年龄、体重因素对妊娠期糖尿病的影响。方法对2011年1月1日—6月30日来我院产科门诊行产前检查,确诊为GDM的孕妇167例为观察组,并随机抽取同期非妊娠期糖尿病孕妇169例作为对照组,在年龄、孕前BMI、孕期增重方面进行分析。结果GDM的发生与年龄、孕前BMI有关,观察组明显高于对照组,有非常显著的差异(分别为F=19.857,P<0.01F=7.062,P<0.01);GDM的发生与孕期体重增重无明显的关系,观察组与对照组无明显差异(F=19.857,P>0.05)。结论GDM的发生与孕妇年龄、孕前BMI有密切关系,而与孕期体重增加无明显关系。对年龄、孕前BMI过大的孕妇应提前进行筛查,做到早诊断,早干预,以减少GDM对孕妇及围产儿的危害。
简介:摘要目的评价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用于终止11-14周妊娠疗效及药物用量对流产效果的影响。方法对本院2010年10月到2011年10月妊娠11-14周要求终止妊娠而行药物流产的30例患者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30例患者中26例完全流产,完全流产率86.7%。三日疗法与四日疗法无明显差异。结论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用于终止妊娠11-14周患者流产效果肯定,较人工流产钳刮术副作用少,简便、经济、有效,值得推广应用,但为安全期间应住院治疗,出血量多时可配以清宫术。
简介:摘要目的中探讨终止20~28妊娠效果好,痛苦小的引产方式。方法将我院2008年1月至2011年1月120例孕妇随机分为两组(各60例)研究组予米非司酮口服配伍依沙丫啶(即利凡诺)羊膜腔内注射,对照组仅予依沙丫啶羊膜腔内注射。比较两组用药后宫缩发动时间、宫缩发动至胎儿排出时间、腹痛程度,产后2小时阴道流血量、术后清宫率、引产成功率等指标。结果应用依沙丫啶后研究组宫缩发动时间,宫缩发动至胎儿排出时间、产后2小时阴道流血量、术后清宫率、引产成功率、腹痛程度、药物副反应、软产道损伤分别为20±4小时、10±2.2小时、100±5.4ml、20%、100%、轻、5%、0;对照组分别为33±2小时、15±8小时、120±6ml、70%、95%、重、1%、1.7%,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米非司酮配伍依丫啶引产可加快总产程、减少子宫过度刺激、减少引产并发症和副反应、提高引产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