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惩罚性赔偿(punitivedamages)的概念源于英美法,是与补偿性损害赔偿相对应的一种损害赔偿,是指当被告以恶意、故意、欺诈或放任之方式实施加害行为而致原告受损时,法庭判定被告承担的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①对于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我国立法的态度是非常谨慎的,《侵权责任法》中有限的能够适用惩罚性赔偿的侵权类型针对的都是人身损害,未见在财产损害的侵权类型中明确规定惩罚性赔偿,对于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也没有进行特殊规定。
简介:由国家版权局组织编纂,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担任编委会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版权年鉴》(首卷本)于2009年11月面世。
论惩罚性赔偿在知识产权领域适用的合理性
版权领域的百科全书——首部《中国版权年鉴》正式出版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