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以2008年的金融危机为契机,本文考察了危机冲击如何影响投资者的信息解读,并结合危机冲击对公司信息披露的影响,进一步分析了在危机冲击下投资者信息解读的合理性。结果表明,在危机冲击下,投资者更倾向于将可操纵性应计盈余理解成管理者机会主义行为的结果,而不是管理者向市场传递未来现金流信息的一种工具,从而降低了可操纵性应计盈余的价值相关性。并且,当公司属于非国有企业或者非管制行业时,将有利于减弱危机冲击对投资者信息解读的负面影响;同时,结合危机冲击对公司信息披露的影响,本文进一步的分析表明,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公司并未披露更低质量的会计盈余。这说明,在危机冲击下,投资者对可操纵性应计盈余的估值更低,不是因为盈余质量更差,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市场低迷的悲观情绪影响了投资者对盈余信息的解读;并且,这种影响既不利于投资者适当地对公司进行估价,也将影响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
简介:一.案情概述2005年,A市地方税务局在对X房屋装修公司2004年企业所得税的检查中发现.X公司当年完成的两个装修工程项目当中,有13张购进原材料的商业零售业发票的发票开具方在税务机关的管户名册中并不存在,但通过鉴定发现这13张发票确实是由税务机关印制的真版发票。针对此情况,X公司的财务解释.发票是由具体承包项目的工长从Y装潢城购货后取得,X公司的财务制度只要求财务人员从纸质、监制章等外观上就发票的真伪进行鉴定,所以没能发现供货方提供名称虚假的真版发票。针对X公司所使用的开具方不真实的发票行为,A市地税局认为X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取得假发票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因此不予处罚,但由于发票不真实.所以不能作为企业列支成本的凭证.就13张发票所注明的总计152万元的材料费.全额征收33%的企业所得税.要求X公司补缴税款5016万元和相应的滞纳金。
简介:本文根据技术扩散模型阐释,中国的技术进步取决于它对先进技术的吸收能力和可吸收的世界先进技术集合的乘积。金融改革通过消除经济扭曲提升我国的吸收能力。如果国际先进技术通过对外贸易扩散到中国,那么对外贸易和金融改革在增长中就存在相互促进的作用。利用中国改革开放后的数据,我们没有发现对外贸易(出口或进出口)和金融改革在促进经济增长中有显著的互补作用。该结论在控制条件收敛、其他经济增长因素、分省和时间效应后成立,并在解决贸易的内生性后仍然稳健。将该结论和我们已发现的金融改革和外商直接投资在促进经济增长中有显著的互补作用的结果相对照,可见,与国际贸易相比,国际先进技术更可能通过外商直接投资扩散到中国。
简介:针对目前传统大学英语课程考试评价体系的刚性评价方法难以定量反映学生的真实水平和能力问题,在大学英语综合成绩评估过程中,尝试引入地质学中的非线性统计学方法——“证据权重法“,选取大学英语综合成绩评定中听、说、读、写、译等12个证据因子,通过证据权重模型调整因子的关联与消长趋势控制,借助本模型对2520个学生的成绩进行了综合评估与剖析。在12个证据因子中,传统命题写作、报刊网络阅读、英汉互译机译辅助、阅读理解客观题、在线听力测试这5项,最能体现学生的英语水平;师生交流和场景对话辨析难以测试出学生的真实英文水平;报刊网络阅读、英汉互泽机译辅助、在线听力测试的权重在提升。实证结果表明:在后期的英语教学过程中,最需要提升的是学生英语录像听析和微型演讲能力。
简介:中国股票市场的庄家操纵行为,可能是我们理解许多中国特有现象的线索,但关于坐庄手段及其经济后果等方面的研究鲜见于文献,度量庄的困难性可能是一个重要原因。我们选取了44只被中国证监会等部门以证券操纵为由处罚的股票及30只可推断为因庄家资金链断裂而连续跌停的股票为庄股样本,我们的经验研究表明,两市庄股具有显著高的户均持股数、流通股比率和显著低的流通股数量,沪市庄股具有显著高的股仅集中度与换手率,深市庄股的具有显著高的大户持股比率、这些使庄股显著区别于非庄股的变量,可以作为庄的代理变量。我们对深市公司庄的特征变量与股票价格涨幅之间关系的经验研究表明,深市股票价格达到最高价前一年末户均持股数与大户持股比率高的样本组,具有显著高的累计价格涨幅、年均价格涨幅、市场调节后的年均价格涨幅,并且在此后户均持股数、大户持股比率均显著地下降。
简介:大宗交易市场是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吸引了大量机构投资者的参与。大宗交易是否能满足投资者的需求、是否具有较强的价格发现功能,是市场微观结构领域的研究重点。本文使用我国沪深A股的大宗交易价格和普通场内交易收盘价日数据,采用永久短暂模型和信息份额模型考察了大宗交易的价格发现功能。研究结果显示,我国沪深A股市场大宗交易的价格发现功能弱,而普通场内交易的价格发现功能强;这与大宗交易机制本身有关,大宗交易的交易成本高、流动性差、信息不对称程度严重,打击了投资者参与大宗交易的积极性,阻碍了大宗交易价格发现功能的发挥;另外,还与“大小非减持”的现实背景有关。
简介:本文利用2008--2012年国有上市公司相关数据,将高管腐败根据监管部分发现的可能性分为显性腐败和隐性腐败,本文的实证研究发现:(1)对于显性腐败,在中央国有企业中高薪可以抑制显性腐败,在地方国有企业中高薪不可以抑制显性腐败;进一步研究发现,市场化进程的提高,弱化了高薪对显性腐败的抑制作用在中央国有企业与地方国有企业之间的差异,并且处在高市场化地区的地方国有企业,高薪表现出抑制显性腐败的功效。(2)对于隐性腐败,高薪不能够抑制隐性腐败,并且高管薪酬与隐性腐败具有正相关关系,支持了管理层控制论;进一步研究发现随着市场化进程的提高和管理层权力的降低,高薪表现出了抑制隐性腐败的功效。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中国政府解决腐败问题不能盲目照搬新加坡的“高薪养廉”制度,应注重加强建设激励和监督并重的治腐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