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运用语序类型学、认知语言学等相关理论,以汉语"在+NP"及其韩语对应形式为中心,对汉韩语介词相关语序、选择动因等问题进行了细致的考察和说明。本文认为类型学关注的介词相关语序中,汉韩二语在介词短语内部都基本保持了与各自语言基本语序的和谐,体现了语言表达的经济性原则。但在句法层次上,韩语受限于动词强制居尾的句法结构特点,在距离象似原则的支配下,与VP形成和谐组配;而句法化程度较低的汉语则因为距离象似与时间象似性原则的竞争与妥协,以及介词语法化、动补结构发达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不仅大量派生介词框式结构,介词短语语序也呈现比韩语复杂的局面。
简介:德国与中国同为大陆法系国家,但德国在行政法中承认行政法院的判决作为非成文法律渊源,法官在行政审判中创造的相当一部分司法原则和行政裁判的效力已经突破了个案的约束,扩大到对行政主体行为的规范上去。这一点与在立法上一贯奉行法典至上的大陆法系的法律传统貌似形成悖论。我们发现法官的作用不是机械地适用成文法,做到形式上的“以法律为准绳”,而是要在行政法律关系及其复杂和广泛的情况下,利用成文法这一“公理“去结合行政案件的具体事实,灵活地创造出法官法作为“推论”,并赋予其行政法律渊源的地位和效力,做到实质上的“依法裁判”。我们必须摆脱严格规则主义的概念法学的束缚,探寻法官造法的行为性质和依法裁判的真正内涵,在“造法”和“依法”的悖论中求得问题的消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