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合法替代行为的情况中,结秉的相同是以规范保护目的为标准进行的适当抽象的评价,假定合法行为发生并考察其因果关系的思维方式是合理的。存在合法替代行为的情况与行为人缺乏结果预见可能性之间没有内在的关系,通过否定行为人主观过失的以免除刑事责任的思路存在疑问;无论是基于被允许的危险还是结果回避义务的理论,均应通过否定实行行为性或事实因果关系以否定构成要件该当性。危险升高理论回避了对规范违反与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要求,与通行的结果归贵逻辑存在龃龉,且存在不当限制公民自由的危险,故本文支持唯有在合法行为下结果回避可能性近乎确定方可排除归贵的观点。
简介:老税同志:您好!我在1998年9月29日的《陕西日报》第七版上看到了一篇题为“一个‘改’字安民心”的文章,文章说:今年以来,湖南邵阳县将农民应上缴款项和教育附加费改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税”。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明确规定:“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做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的决定。”我国目前开征的和下放给地方的税种中也无此税种,请您在百忙之中给我一个明确的答案。祝:工作顺利!宁强县地税局巴山税务所魏占宾魏占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