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皮质激素用于治疗不同严重程度的败血症越来越常见。然而最近有关败血症的治疗指南中,激素冲击疗法仅推荐用于经补充血容量和血管收缩剂治疗反应差的感染性休克。Sprung等重新复习了已发表的有关文章,499例感染性休克成年患者随机分成两组:分别接受50mg激素或安慰剂,每6小时1次,共5d,在以后的6d中逐渐减量。患者在休克的初始72h内必须有感染引起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定义为经足量补液后,收缩压仍低于90mmHg,并需用升压药维持血压超过1h),并伴有败血症所致的器官低灌注和功能障碍。在研究的初始终点,激素冲击治疗不敏感的患者(占总人群的46.7%)来说在激素组与安慰剂组并没有显著的差异,28d的病死率分别为39.2%和36.1%,P=0.69,激素冲击治疗敏感者,两组病死率分别为28.8%和28.7%。激素组中激素敏感的患者,其休克状态更快好转。但这个益处被该组患者更易双重感染、败血症、感染性休克而抵消。这个试验并未提供微生物信息和抗菌药物疗效的充分性评价。但它提示广泛使用激素辅助治疗感染性休克患者并无益处。研究者认为,激素治疗可能对部分患者有益,例如在休克早期使用或者用于对升压药无反应的患者。皮质激素对感染性...
简介:[案例]某制衣厂2002年因扩大再生产,招收了一批外地农民工,订立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厂方提出两种工作时间让职工自己挑选:一种是每天工作12小时,超过8小时支付加班工资;另一种是每天工作8小时。实行计件工资制。为了增加工资收入,有30名农民工选择了第一种工作时间,并在劳动合同里约定每天工作12小时。工作两个多月后,邱某等3名女工因年龄小、体力差,身体支撑不住,提出不愿工作12小时,也不要加班工资。但厂方以加班是协商后职工都同意的,而且在劳动合同中作了约定,若每天不工作12小时,就应当视作违反劳动合同。因此。如果邱某等3人不愿意加班,每人就必须支付1500元违约金。邱某等人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了此案,经深入调查后认为:邱某等3人与某制衣厂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职工每天工作12小时,显然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属无效合同。经调解,该厂同意把全部职工工作时间改为每天工作8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