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始建于20世纪90年代初的中国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最终归于失败,模式设计脱离实际,超越国情,政府责任缺失,政策机制设计缺乏科学性、弹性调整度差是该模式失败的三大主因。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生的重要内容。目前,不是讨论农民养老保障建与不建的问题,而是讨论如何重新构建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模式的问题。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三大民生保障方面,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推进,热情高涨,说明三大制度的极端重要性,但它们是有优先次序的。当前,在农村还不具备建立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还不具备实行城乡统筹的条件。解决农民的医疗保障,缓解和逐步解决农民的看病难、看病责问题,是十分迫切的任务,应该优先于其他各项制度。在我国处于政府财力还不足以全面支持推进这些制度的历史阶段。应该统筹规划,分清轻重缓急,逐步地建立起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要适应现阶段经济发展情况,实行个人账户积累模式和资助农民参加商业保险等,无疑是正确的选择。应该对原有模式认真清理整顿,正确发挥公共财政的作用,支持重构新型的农民社会养老保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