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外交各项基本功能的实现,有赖于外交共同文化的存在。外交共同文化是指外交官作为特定的群体经过历史传承所共享的符号和意义体系,这些体系不仅规范外交官们相互之间的交流及处理国际事务的态度,而且通过外交规范和外交交往的礼宾仪式使之礼仪化。由于近代欧洲国家在政治体制和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同质性”特点,各国外交家对保持传统的外交共同文化具有广泛共识。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的“外交文化革命”虽然削弱了外交共同文化的基础,但并未改变传统外交文化的基本特点。近年来,信息技术革命和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使外交共同文化面临着重大挑战。外交未来能否促进各国之间的交流并有助于维护世界和平,取决于网络时代的外交共同文化的建立和发展。
简介:村落所具有的物质化的自然空间和非物质化的文化空间,能够承载村民生活的各种情境,展现其风土民俗和村民认同的社会文化心理.海南村落的发展演变过程受到自然条件、社会经济和文化环境等因素的制约,其中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着海南村落的发展规模和空间结构,而自然环境对村落的影响程度也受制于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海南村落作为独特的自然条件与社会因素共同作用下的产物,有着显著的文化地域特征,而这种文化地域特征往往决定了聚落的规模、宅屋的形式和结构、风俗习惯和文化传统.文明生态村的建设为海南传统村落文化逐渐走向现代的生态村落文化,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简介:在法律社会学视角下,中国传统法律研究主要包括“德治”和“法治”两种研究范式;这两种范式都过于强调法律的儒家化特征进而忽视了法律的官方表达与民间实践的区别,因此未能回应西方学界认为中国不具有法律或法治的法律东方主义观点。事实上,中国传统法律的官方表达与民间实践之间并不具有一致性,在儒家化法律表达之下实际上存在着大量的宗教性法律实践;正是基于对法律宗教性特征的发现,中国传统法律的运行机制才能够摆脱法律儒家化的简单模式,形成了一种哲学、道德、宗教和法律相融合的复杂互动模式,从而为从法律宗教性特征和复杂文化面向的视角回应法律东方主义观点提供一种新的思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