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刑法作为一种规范,不论是立法、司法都深深植根于某种特定的文化和社会制度中.它自身会受到该文化和制度的制约.但是,刑法必须体现人的一定欲求.因为,只有刑法的价值真正体现出对公民作为人的本身的价值关怀,才能得到公民的信仰,刑法自身才具有生命力.于是,我们看到刑法的信仰获得就是这样一个互动过程:刑法是保障和发展公民人权的大宪章,寻找到了公民信仰刑法的根基;同时,公民通过遵守刑法和维护刑法的价值坚定对刑法的信仰.刑法信仰的根基就在于刑法必须植根于人的欲求中,体现出人的欲求,不得违背"常情、常识、常理".因此,我国现行刑法要想获得信仰至少必须做到:刑法价值真正的转变;刑事解释的公正;刑事普法的观念转变.
简介:诸法合体的观念统领了我国古代自《法经》以来的各种成文法的编纂体例。随着以鸦片战争的爆发为标志的中国近代社会的开始,近代刑法观念产生了从诸法合体向刑法独立的裂变。在改革旧法体系的问题上,刑法独立的主张并非首先提出,而是先有人提倡制定商法,继而刑法独立的观念才孕育而生。从诸法合体到刑法独立是一步重开历史先河的转变,究竟哪些原因促成了这一观念裂变?诸法合体是中国古代农业自然经济、封建集权政治、及律学传统的产物;近代社会的经济、政治、法学为刑法独立的观念创造了条件,共同推动它由萌芽、发展、成熟,到最终成功运用在立法实践中。近代刑法观念从诸法合体向刑法独立的裂变意义广泛而深远。
简介:刑法的谦抑性为冰冷的法条增添了一抹暖色.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对于人权的保障和市场经济主体的创新活力的保护越来越关注,刑法的谦抑性越来越受到重视.鉴此,应将刑法谦抑性作为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我国正处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时期,重视刑法的谦抑性对于建设法治社会、保障公民合法权利乃至促进经济稳定健康发展,都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
简介:摘要近年来,互联网技术在经济领域的各个方面广泛应用,其中金融行业应用互联网技术的例子不胜枚举,利用智能终端存款、转账、支付等金融业务早已被大众接受,网络借贷作为崭新贷款形式凭借便捷、灵活、自由的优势在金融行业迅速兴起,提到贷款必然关系到风险,在现实生活中只有采取一系列法律措施才能最大力度低于借贷风险,保护借款人的权益。网络借贷行为一旦产生,借款人、贷款人和第三方中介之间就形成一定的法律关系,在网络借贷期间发生的各种法律问题都需要采用严谨的刑法规制措施。这种刑法规制措施是在保证网络借贷金融形式促进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对网络借贷中潜在的风险进行有效的法律监管。只有从刑法的谦抑性角度出发才能兼顾以上两方面内容,本文从理论定位和具体内容两方面简单介绍了刑法谦抑性,并对网络借贷行为的确定和存在的风险进行现状分析,为网络借贷的刑法规制作用充分发挥,提供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