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国电器工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协)根据协会章程和行业发展的需要,并依据上级管理部门有关规定设立分支机构。为加强对分支机构的领导和管理,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50号令)、民政部《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2001年民政部第23号令)、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文件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