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和谐社会是一个大系统,是由多个子系统组成的社会运行系统。检察文化作为检察机关特定的一种新的管理思想和形式,将会极大促进检察理论的进一步丰富,促进检察事业的全面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
简介:<正>江泽民同志在十四大报告中强调要“高度重视法制建设”。他指出:“要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加强执法监督,坚决纠正以言代法、以罚代刑等现象,保障人民法院和检察院依法独立进行审判和检察”。并且强调“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当前,以邓小平南巡讲话和党的十四大
简介:
简介:各国检察机关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模式的基本决定因素,在于检察机关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所预期实现的主要功能。根据其功能欲求不同,可以将各国检察机关的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模式分为以追求案件事实真相为目的的机构设置模式、以实现诉讼功能为目的的机构设置模式和混合式的机构设置模式。应当从检察机关内部组织机构的三大核心要素,即领导机构、业务部门和行政部门着眼,进行检察机关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模式的研究。我国应当在坚持现有模式的基础上,遵从检察机关内部机构设置的基本规律,从检察机关内部组织机构的基本框架、领导机构及各具体内设部门等方面予以完善。
简介:近二十年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态势有日趋严峻之势。未成年人犯罪的生成特点与单纯社会预防存在的不足决定了有必要将情境预防纳入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中,而未成年人犯罪类型集中、情境预防较少受国情差异影响则使其具备相当的可行性。
简介:法官自由裁量权往往会屈从于地方权力的要求,司法实践一直有扩张适用非法经营罪兜底条款的冲动,加之法官素质的区域差异,还未形成理念一致的法律共同体,会加剧同案不同判的司法割据状态,有违公平正义。所以,希翼通过法官解释限制非法经营罪的路径不可取。以城市违法建设出售行为为例,深度解读历年相关司法解释,总结并尊重司法解释在长期演进历程中形成的审慎传统,不允许法官解释非法经营罪兜底条款,统一交由司法解释做出解释,有利于司法统一和司法独立。
和谐社会与检察文化建设
强化检察职能 服务经济建设
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新思路
关于廉政法律体系建设的思考
论加强检察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中国检察机关组织机构设置研究——以各国检察机关组织机构设置模式为基础
论未成年人犯罪情境预防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三省市未成年犯实证调查为分析基础
非法经营罪司法解释再解读——以城市违法建设出售行为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