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994年税务机构分设后,接踵而来的农村税收征收机构改革,将原来的乡镇税务所归并为以区域划分的征收分局,实现了人员集中、设施集中、管理集中的转变,征收人员按系列、岗位设岗分工、形成了各岗位间,各环节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连贯运行的农村税收管理机制。同时,结合整体征管模式的几次转变,进行了相应的征管改革,税收征管实现了“由零散型向集约型、粗放型向效益型的转变”(授引有关材料)。这种模式的转变和机构的并拢,是否真的切合我国的现实国情,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呢?我们认为值得商榷,由于受社会综合治税环境。税收队伍自身建设、日趋复杂的征管对象各方面因素的制约,目前农村税收征管改革存在许多问题,亟待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