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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保险基金的含义保险基金的含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1.广义保险基金的含义。广义保险基金是指整个社会的后备基金体系,亦称社会后备基金。是为了使社会再生产过程能够持续进行,而在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中扣除下来的,用于补偿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社会资金。2.狭义保险基金的含义。狭义保险基金,亦称商业形式的保险基金。是指保险人根据商业原则,向参加保险的经济单位和个人收取合理的保险费,建立起一笔应付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保险基金,用以补偿或给付被保险人的财产损失或约定的保险金额。

  • 标签: 保险基金 赔款准备金 责任准备金 人寿保险 意外事故 被保险人
  • 简介:笔者撰写的《不可抗力与意外事故在货运合同作为免责事由的区别》一文在《上海保险》杂志2003年第6期发表后,厦门海事法院对吴某等13人诉武汉某航运有限责任公司货运合同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本文就判决中有关责任分担的法律适用问题提出不同看法。一、案情简介及判决2002年8月24日吴某等13人(以下

  • 标签: 公平责任原则 沿海货运合同 货损赔偿 不可抗力 意外事故
  • 简介:《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围绕着第76条规定的交强险的赔付原则以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理论和实务中进行了广泛地讨论。但是从目前的审判实务以及主流观点来看,现行中国的交强险的赔付原则无论从侵权行为法还是从保险法的角度来看都有其缺陷和问题。现行解释在给理论和实务带来混乱的同时,也增加了保险公司的赔偿负担。在借鉴其他国家现行强制责任保险的赔偿体系与模式的基础之上,有必要对中国现行的交强险赔付原则作出调整。从而实现“有效救济受害者”与“避免使加害人承担过重负担”两者之间的平衡。

  • 标签: 强制责任保险 无过错责任 受害者救济 新西兰事故补偿法 美国无过错机动车保险制度
  • 简介:保险合同的解释是指法院或仲裁机关根据法定原则,对保险合同有关条款的内容和正确含义作出的阐释和说明。保险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对其的解释首先应依照合同解释的基本原则进行,这些基本原则包括整体解释、合同目的解释、公平解释和合法等,但因保险合同是标准合同,其主要条款系由保险人拟订,同时,保险合同涉及到许多专业用语和行业习惯,其内容较为复杂,因此,保险合同的解释除应执行合同解释的一般原则外,还应遵循其自身特有的一些原则,英国法院审理的几个典型判例能为我们提供一个比较清晰直观的认识。

  • 标签: 合同解释 保险合同的解释 疑义利益 被保险人 预防措施 基本原则
  • 简介:海上救助属于海事的范畴,是指在海上航行的船舶遭遇到海上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自身的力量又无法排除危险时,需要借助外界力量来进行援救的一种行为。前来援救的外界力量可以应遇难船舶的请求而来,也可以自愿赶来;可以是专业救助机构派出的船舶,也可以是过往的其他船舶。救助人和被救助人为了明确彼此在救助中的权利和义务,以使救助工作顺利进行,一般在救助开始以前需要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签订救助合同。海上救助合同是双务合同。它的订立是以诺言交换诺言,即救助人以承担对遇难船舶采取救助行为的义务来换取被救助人承担在救助行为结束后支付救助报酬的义务。

  • 标签: 海上救助合同 救助人 标准格式 劳合社 救助报酬 遇难船舶
  • 简介:“新华保险定位成为中国最优秀的以全方位寿险业务为核心的金融服务集团,目前没有计划扩张至银行、证券等非保险领域”,6日,新华保险总裁兼执行董事何志光在进行网上路演时表示。上市融资后,新华保险首先进行有针对性的网点扩张,并将审慎拓展投资渠道,实现投资组合的进一步多元化。

  • 标签: 保险 扩张计划 投资原则 金融服务集团 寿险业务 网上路演
  • 简介:一、保险基金的运用与防灾相结合是保险风险管理的必然要求。1、保险风险管理的实质是维护保险基金的稳定。人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需要承担经营风险,为避免和减少风险损失,确保经营目标顺利实现,从而产生了运用现代科学手段对不定的未来作出预测和对策,以预防、控制、消除、转嫁、补救风险损失的现代企业管理分支——风险管理。

  • 标签: 保险基金 风险管理 防灾 内容 生产经营活动 现代企业管理
  • 简介:准备金是保险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极为重要的负债项目之一,准备金的评估结果严重影响着保险公司的财务报表。随着国际保险业的发展,为了达到更加准确地度量一家保险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的目的,国际保险财务会计领域相继出现了多种准备金计量原则,比较典型和具有代表性的主要有三类:递延匹配原则、非递延匹配原则和资产负债原则。不同的准备金计量原则产生的准备金评估结果各不相同,

  • 标签: 保险公司 计量原则 财务报表 准备金 资产负债表 国际保险业
  • 简介:我国交强险采强制责任保险模式,保险责任的性质为契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2012民一他字(17)号函为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应当具有普遍适用效力。打通分项判决与为受害人便捷提供基本保障、低成本处理纠纷的交强险立法目的不相符合。完善交强险应协调社会正义目标和效率目标,贯彻落实对价平衡原则,确定保险责任并完善费率调整机制。

  • 标签: 交强险 分项限额 立法目的 对价平衡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