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警务培训属于警务交流的一种形式,而警务交流又属于警务外交的一个重要内容,同时因为警务外交同时具有司法与外交双重性质,本文认为开展警务培训可以打下良好的警务合作关系,有利于警察外交的开展,有利于中国与相关国家开展根深层次的司法合作,乃至于安全领域的合作,从而能够更有效的保护我国海外利益,服务于国家外交总战略。警务培训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以公安部,各省公安厅牵头,由各公安院校承办的培训班、研修班。最新的培训信息则有四川警察学院承办的、浙江警察学院承办的、中国刑警学院承办的、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承办的。一种是中国警察赴外参加别国警察培训。本文认为,中国防暴队参与的联合国框架下的警务培训与第一种有一定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