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马克思的"感性"概念源自于费尔巴哈。费尔巴哈在《未来哲学原理》中写道:"旧哲学的出发点是这样一个命题:‘我是一个抽象的实体,一个仅仅思维的实体,肉体不是属于我的本质的’;新哲学则以另一个命题为出发点:‘我的一个实在的感觉的本质,肉体总体就是我的"自我",我的实体本身’。由此可见,旧哲学为了防止感性观念玷染抽象概念,是在与感觉处于不断矛盾、敌对状态中进行思想的;新哲学则正相反,是在与感觉和睦、协调的状态中进行思想的。旧哲学承认感觉的真理性……但是只是隐晦地、抽象地、不自觉地、勉强地承认,只是因为不得已而为之的;新哲学则相反,是愉快地、自觉地承认感性的真理性的:新哲学是光明正大的感
简介:当前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以对"主客二元"的知性形而上学讨伐为中心展开的西方哲学范式转换,被直接指认为整个现代哲学的"格式塔"话语逻辑。马克思主义哲学在被"强行"放置到哲学转型"进步说"这一学术背景中之后,产生了"马克思哲学"与所谓"恩格斯肇始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两种对立的解读模式,同时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质点的"人类解放学说"遭到严重遮蔽与挑战。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范式转型的五种解读"样态群"中,生存论是一个主轴。通过对列宁"反映论"与海德格尔"去蔽说"个案去深入阐释、反省范式转换的实质、合法性,可以透析出现代哲学超越近代哲学范式的转型是在以认识论转向掩盖本体论回答的路径上呈现的,走向了超越哲学基本问题中的最高问题,而导致了怀疑主义和不可知论。
简介:乌·金德霍伊泽尔(UrsKindhauser)教授,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学博士,1982—1987年间分别出任联邦高等法院刑事审判庭大法官职务和联邦高等检察院独立检察官职务,1987年任弗莱堡大学法哲学研究所所长,1992年任罗斯托克法学院首席院长。自1995年起任波恩大学刑事法学研究所所长,现为波恩大学法律—国家学学院的首席院长,兼任刑事诉讼法学所、法哲学所所长。自1980年以来先后以德文、法文、西班牙文、英文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学术专著10余部。其中学术专著《故意行为——从语言哲学的角度探究刑法当中对行为的理解》和学术论文《安全刑法:风险社会的刑法危险》产生重大影响,预见性地提出社会的危险因素是人类自身,并且提出要对恐怖主义实施提前预防。他的著述在关国、法国、西班牙、意大利、加拿大、日本、韩国等国家产生巨大影响。2005年3月18日,德国波恩大学访问学者薛晓源先生与波恩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刘国良先生联合采访了乌·金德霍伊泽尔教授,宾主进行了3个多小时的学术对话,现将录音整理发表,以飨读者。教授您好,很高兴您在百忙之中接受我们的采访,我们此次采访的主题是:在法治时代如何规避和化解危险与风险。我们知道1986年前苏联爆发切尔诺贝利核事故,举世震惊;同年德国著名社会学家贝克教授提出风险社会理论。产生了深远影响。最近他又提出全球风险社会理论,引起了学术界巨大的反响。在一个全球化时代,在一个法治普适的时代,作为一个著名的法学家,从法学的角度您是如何理解风险与危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