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韦伯对儒家合理性的判断是含糊的。哈贝马斯认为合理性有认知和伦理两个方向,儒家文化有认知合理化潜力,但他没有考察儒家文化的伦理合理化。分析韦伯和哈贝马斯的合理化概念得出社会学合理性分析框架:即经验普遍准则的确立或知识论证之主题和主客体关系之预设。不同社会学合理性其预设和知识性质不一样。既有主客对立和客观知识的对客观世界认知取向的工具合理性,也有主客对立和外在规范知识的对社会世界伦理取向的形式合理性和策略合理性,还有主客统一和内在规范知识的对社会世界和主观世界伦理取向的交往合理性。儒家文化是伦理文化;天人合一是其预设;重内在主观知识,轻外在客观知识是其特点。伦理文化缺少主客对立,无法建立客观知识和外在规范知识,客观世界的认知合理化和社会世界的客观伦理合理化潜力低;但其建立起主观的内在规范知识,具有一定的主观伦理合理化潜力。儒家文化在认知和伦理两个方向都具有合理化潜力;且由于其入世态度,其合理化得以实现。希腊哲学和基督教分别在认知和伦理上合理化潜力高,但直到宗教改革赋予其入世态度,其合理化潜力才得以实现。
简介:在出土的汉代文物中,存在着一批表现儒家“亲亲相隐”观念的画像和铭文(习称汉画),为考察早期儒家亲亲相隐这一学术公案和消除当前相关研究中的诸多疑问提供了弥足珍贵的资料。亲亲相隐是对血缘亲情的维护,亲属之间的相互保护是率真的表现,是对人性的尊重,“隐而任之”兼顾了亲情和公义,是亲亲相隐中的责任担当。亲亲相隐与血亲复仇是孝悌思想的两个重要侧面,同’根相生,儒家对血亲复仇的重视与播扬,是在亲亲相隐流播线路上安装的预防滥隐闸门,体现了儒家对亲亲相隐利与弊的深入鉴察,对可能出现的徇私枉法行为提供了有效制约。司法腐败无论是品格还是意趣,都跟儒家的亲亲相隐别同霄壤,亲亲相隐本身并不具备生发司法腐败的基因。亲亲相隐题材汉画是早期伦理思想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全面深入地考察早期儒家孝道伦理的学术价值和现实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简介:在学术界畅行不衰的“二重证据法”是由王国维先生率先提出的.该“二重证据法”在古史研究领域迄今仍然颇具影响力.实际上“二重证据法”既包括狭义的历史学者用考古资料来补正历史文献,亦包括考古学者通过运用历史典籍来解读和印证考古发掘资料.例如:久负盛名的临淄齐国故城五号东周墓的殉马坑是经过科学考古发掘出的,年代是春秋晚期,关于该墓墓主的认定便是借助了传世历史文献.伴随着各学科的不断发展和相互渗透,以“二重证据法”为基础,出现了“多重证据法”.“多重证据法”就是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多学科合成作战,联合攻关,形成多重证据,是在新时代对“二重证据法”的新发展.通过对临淄齐故城五号东周墓殉马坑中殉马数量的研究及骨骼等的鉴定,不仅能识别这些殉马的马龄并发现体质的变化,甚至能够揭示出其品种来源和饲养方式及养马业的发展规模等多方面的情况,而这就得通过兽医学、生物学乃至统计学等多学科的介入以获得多重证据、进行全方位的研究.运用由“二重证据法”发展而来的“多重证据法”,开展多学科综合研究,就能够深入地揭示东周时期的齐文化,对东周齐文化的深入探讨应该是由包括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在内的多学科来共同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