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从证据角度而言,近三年来,江西省省市两级20余起劣质案件的核心问题在于存在证据意识缺乏、取证能力不强、取证程序不规范、证据工作态度不端正和证据制度不完善等突出问题。行政案件向刑事案件转换、案件证据规格不清晰,是造成劣质案件的客观原因;其主观原因则在于:习惯罚款处罚或调解处理,缺乏收集与保全证据的意识;不熟悉法律法规,对具体案件关键证据取证不力;责任心不强,证据收集不准确全面;不依法收集、审查、使用证据;趋利执法,掩盖证据。调整案件管辖分工,建立与完善证据工作机制,落实执法质量考评及错案追究责任制,培养证据意识与能力,是杜绝劣质案件的根本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