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3
57 个结果
  • 简介:尊敬的Metzger先生、尊敬的Birk博士、尊敬的Thimm先生;尊敬的Casper-Hehne副校长、尊敬的杨忠副校长;尊敬的女士们、先生们;亲爱的同事们、同学们: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南京大学一哥廷根大学中德法学研究所向来自五湖四海的新老朋友表示热烈欢迎,向参与建立和建设中德法学研究所的机构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感谢哥廷根大学和南京大学、感谢两校的法学院,感谢在座和不在座的每一位关心和参与研究所建设和发展的两校和两校法学院的历任领

  • 标签: 南京大学 法学研究所 哥廷根 副校长 校法 科学研究项目
  • 简介:一般来说,"发现客观真实"与"严格依法办案"是司法的应然期待。然而,基于司法实然过程的复杂性和主观能动性,这一应然期待从一开始就注定只能是一个"高贵之梦"。因此,应当在正视这一问题的基础之上,提出一些具有可操作性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规制司法。

  • 标签: 应然期待 实然过程 评价判准 有限规制
  • 简介:物业服务合同中,在认定物业服务企业的债务内容时,应当根据缔约的背景环境,综合合同约定、交易习惯等诸多因素对当事人意思进行解释,进行具体化地判定,而非完全取决于合同性质的认定。物业服务企业应负的安全保障义务,既有法定依据也得到理论与实践的支持。物业服务企业的合同债务是方式之债,应重点考察其服务本身和履行过程来判定是否存在服务瑕疵。若该违约中介入了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则应采“合同构成”之合同拘束力理论框架作为分析工具,考察“防止第三人侵权”是否落入债务人自愿承接的债务内容中,以决定债务人可否免责,方能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及其风险配置。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公用区域负有防范第三人侵害业主的安全保障义务,故不得免责。合同法第121条应当限缩适用。

  • 标签: 物业服务 给付 第三人侵权
  • 简介:<正>尊敬的施托尔教授,尊敬的方小敏教授,尊敬的中国客人,尊敬的女士们、先生们:我衷心地祝贺中德法学研究所成立20周年,也向你们转达联邦司法部部长萨宾娜·洛伊特伊赛尔—施纳亨贝尔格女士的问候和祝福。

  • 标签: 法学研究所 哥廷根 亨贝尔 南京大学 司法部部长 法治国家
  • 简介:<正>尊敬的张异宾副校长、姜峰公使、冯·费古拉校长、李友根院长,亲爱的中德所同仁、中国同学,女士们、先生们:时值南京大学一哥廷根大学中德法学研究所成立20周年庆典之际,我对各位表示诚挚的欢迎!今天,能有这么多嘉宾出席,我感到非常荣幸,并特别要

  • 标签: 法学研究所 哥廷根 南京大学 副校长 德国法律 中国法学
  • 简介:<正>尊敬的女士们、先生们:我谨代表哥廷根大学衷心欢迎各位的到来,共同庆祝中德法学研究所成立20周年。欢迎南京大学张异宾副校长,南京大学法学院李友根院长,以及中国驻德国大使馆参赞姜峰博士。同样,欢迎我的同事中德法学研究所德方所长克

  • 标签: 法学研究所 南京大学 哥廷根 使馆参赞 副校长 生机蓬勃
  • 简介:'使用外挂代练'不同于'制作、出售、运营外挂':前者是后者的下游行为;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前者属于'故意避开技术措施'的行为,而根据司法解释,后者系出版非法出版物的行为。'使用外挂代练'包含'使用外挂'与'代练'两层含义。代练本身并不违法,使用外挂不是非法出版。不能直接以社会危害性的判断取代犯罪构成符合性的判断。不明确的刑法规定是不合理的,对不明确的刑法规定进行无限的扩大解释更不合理。'使用外桂代练'与非法经营罪的行为类型相去甚远。以非法经营罪惩罚外挂代练行为严重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

  • 标签: 使用外挂 代练 非法经营罪
  • 简介:<正>尊敬的冯·费古拉校长、卡斯帕一汉娜副校长,尊敬的姜峰参赞,尊敬的女士们、先生们,亲爱的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下午好!这些年我多次来德国,每一次来,都是心怀感激,主要因为德国近现代以来的众多文学家、音乐家和思想大师长期影响着我的学术研究,甚至是整个精神

  • 标签: 法学研究所 哥廷根 南京大学 汉娜 学术研究 副校长
  • 简介:行为人出于攀附他人注册商标知名度、无偿占有他人商业信誉的侵权故意。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文字登记为自己企业名称中的字号。行为人在从事与注册商标所有人相同的服务中使用自己企业名称时.字号的字体不存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突出使用或者容易使相关公众误认的情节,虽然不构成商标侵权,但由于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也产生使消费者混淆或可能混淆市场主体以及服务来源的使用后果.因此构成不正当竞争。

  • 标签: 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商标侵权 公司 注册商标 上海 南京
  • 简介:原告: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房产经营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云南路24号。法定代表人:何之南,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徐燕,南京联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钟宝强等19户。诉讼代表人:钟宝强,住江苏省南京市娄子巷166号502室。诉讼代表人:杨远馨,住江苏省南京市娄子巷164号302室。诉讼代表人:程道德,住江苏省南京市娄子巷166号301室。诉讼代表人:夏秀兰,住江苏省南京市娄子巷164号402室。

  • 标签: 区分所有权 增建夹层 南京市鼓楼区 共用部分 房产经营 侵权纠纷
  • 简介:亲爱的女士们、先生们:一、中国的重要性中国已经成为具有重大政治意义但首先是重大经济意义的强大区域。专家推测,21世纪,亚太地区的发展会成为时代特征。世界银行预言,在2020年,中国将成为全球最强大的经济力量。与此同时,中国在全球层面上产生着愈来愈清晰的影响。在几年前,大概极少有人会把中国和美国放在同等地位上。然而,今天的论调已经变成了"中

  • 标签: 南京大学 哥廷根 法学研究所 同等地位 北京外国语大学 汉学研究
  • 简介: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南京大学与哥廷根大学之间的合作,已经走过30年的时间。30年可以让一个人从满头青丝变成鬓角斑白,也让我们两校的合作沉淀发酵成为醇厚的美酒。1984年中国的改革开放政策实施不久。当时的中国就好像刚刚睁开了好奇的眼睛,渴望进一步了解这个世界。中国的大学也纷纷看向国外的同行们,

  • 标签: 南京大学 哥廷根 法学研究所 这个世界 人从 学术机构
  • 简介:尊敬的Casper-Hehne副校长,尊敬的杨副校长,尊敬的联邦教育与科技部的Metzger先生,尊敬的下萨克森州科学文化部的Jungeblodt先生,亲爱的同事们、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好!此前我们已经从诸多细节上评价了哥廷根大学和南京大学两校间长期而又广泛的合作。30年,长达一代人的时间,如此长期的合作在德国也实属罕见。今天下午的议程帮助我们从更高的层面和更广的视角来理解两校间的合作。

  • 标签: 南京大学 哥廷根 下萨克森 联邦教育 副校长 法学研究所
  • 简介:【裁判摘要】旅游者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后.双方形成旅游服务合同关系.旅行社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同时.旅行社委托的旅游辅助人所提供的食宿、交通运输等服务系旅行社履行旅游服务合同义务的延续.应认定为是代表旅行社的行为.旅游辅助人的侵权行为可直接认定为旅行社的侵权行为。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乘坐旅行社提供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构成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旅游者有权选择合同之诉或侵权之诉要求旅行社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 标签: 国际旅行社 旅游者 有限责任 侵权纠纷案 江苏省 第三人
  • 简介:本案是一起因证券回购合同无效所导致的资金返还纠纷。我国规范证券回购行为的立法目前仍是空白,部门规章是规范证券回购业务的主要依据。深入研究证券回购过程中的若干法律问题,加快证券回购立法的步伐,探讨和完善证券回购交易制度,已成为证券法学领域一项重要任务。本案之纠纷虽因证券回购所致,但争议的焦点并不与回购有关,而是对无效证券性质的认定及处理,本文就此进行讨论,并提出与终审判决不一致的观点。

  • 标签: 南京市 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 证券回购合同 案件 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