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494 个结果
  • 简介:北京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拥堵状况也令人生畏。面对如此严峻的拥堵状况,2010年12月23日,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及《实施细则》。该规定的核心是摇号政策,然而摇号政策备受争议。市场失灵是政府管制的前提条件,但是市场失灵并不必然导致政府管制,因此必须证明摇号政策的正当性。本文通过对摇号政策与可替代的征收交通拥堵费、限行政策、道路建设、牌照拍卖政策之间的比较推演出摇号政策的正当性。同时摇号政策也存在着一系列价值及制度层面的问题,望通过分析给出合理建议。

  • 标签: 摇号 治堵 市场失灵 政府管制 正当性
  • 简介: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与北京外来人口调控之间是整体与部分、系统与子系统的关系,无论是从静态还是从动态的角度来看,都可以得出两个基本判断:其一,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对北京外来人口调控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其二,北京外来人口调控对京津冀协同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本文着重研究后一种作用,从调控北京外来人口是完成京津冀协同发展核心任务的必然选择、调控北京外来人口是加快区域协同发展的有效途径这两大方面对其作了较深入而具体的阐述。

  • 标签: 北京外来人口 调控 京津冀协同发展 推动作用
  • 简介:金融危机再一次暴露了欧盟银行业法制的软肋。后危机时代,欧盟分别对金融监管体系、存款保险制度和资本需求指令三个领域进行了全面修正。修正以恢复金融系统稳定作为首要目标,以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为蓝本,将目标监管这一国际先进监管理念和宏观审慎监管措施纳入欧盟法,增强了欧盟银行业抵御系统性风险的能力,推进了欧盟银行监管一体化进程。危机后欧盟银行法的路径选择启示着中国加强系统性风险管理和宏观审慎立法的紧迫性。存款保险制度尽快建立,巴塞尔协议标准也需认真采纳,以增强中国金融监管立法的前瞻性。

  • 标签: 欧盟 系统性风险 宏观审慎监管 巴塞尔协议
  • 简介:银监会2005年11月7日发布了《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共8章77条,从2005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办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进入了最后实施阶段。该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1)界定了《监管办法》的适用范围,提出了金融机构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活动、银监会对资产证券化业务实施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

  • 标签: 信贷资产证券化 监督管理办法 金融机构 银监会 试点 颁布实施
  • 简介:2015年11月16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举行航运(金融)检察科成立仪式,探索适合司法改革新要求的专业化检察办案模式,系全市唯一实行该办案模式的基层检察院。据了解,该院自2011年成立航运检察科、2013年设立公诉科金融办案组以来,已分别办理航运类案件587件、金融类案件220件。

  • 标签: 人民检察院 上海市虹口区 刑事案件 专业化 金融 航运
  • 简介:受“半统制半市场化”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传统金融刑法立法表现出了压制型法的典型特征,其强调对国家金融管理秩序的维护,却相对忽视了对投资者利益的平等保护和对金融市场发展的回应。在“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鼓励金融创新”的时代背景下,金融刑法立法应该从压制型法的范式转换成回应型法的范式。在立法层面,“回应型”金融刑法的具体实现,有赖于国家本位向社会本位的立场转变、秩序维护到个人利益保护的目的重塑、“冒进”到“理性”的技术矫正以及过度依赖到消极介入的功能修正。

  • 标签: 金融刑法 范式转换 压制型法 回应型法 立法实现
  • 简介:CorporateFinance作为一种管理活动和一门学科,在过去的一百年间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CorporateFinance的商业实践从初始的公司发起设立融资发展成为集财务决策、财务预测、财务计划、财务控制和财务分析于一身,以筹资管理、投资管理、营运资金管理和利润分配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管理活动。而CorporateFinance作为一门学科也从会计学的分支转而变成了应用经济学的分支,其关注视角也从公司本身转到以证券市场为中心。这一概念被引入中国时,正值我国改革开放与经济快速转型之期,对CorporateFinance的学习呈现断裂式的路径依赖,最终成就了今天CorporateFinanee中译呈现"公司理财""财务管理""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等术语自由生长的状态。当CorporateFinanee进入我国法学界时,"公司金融"几乎成为现有的法学翻译作品对此的标准中译,而实际上,法律语境下的CorporateFinance也经历了上述历史演进过程。

  • 标签: 公司融资 公司财务 公司金融 历史演进
  • 简介:为了进一步加强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力度,促进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审判业务建设和司法队伍建设,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2011年初省高院先后修订出台了《特邀监督员工作制度》、

  • 标签: 工作制度 金融机构 查询 协助 冻结 法院工作
  • 简介:抵押贷款证券化对健全金融市场、改善银行资本结构、增加房地产业的流动性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由于监管不力,证券化过程中的违规操作促发了2007年以来的次贷危机。本文拟探讨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根据我国现有金融监管体制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如何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在保证金融体系安全稳定的同时,促进抵押贷款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 标签: 抵押贷款证券化 金融危机 金融监管
  • 简介:如同制度变迁始终存在路径依赖一样,市场的发展也存在路径依赖。“好赌”的“国民性”表明,中国资本市场有其内在逻辑。这是我们按照英美规则,构建资本市场法律结构时易被忽略的知识。中国有关资本市场的法律结构未能充分考量资本市场的功能区隔问题,过分关注公开型资本市场的规则建设,忽略闭锁型资本市场的开发。依托文化解释的逻辑和资本市场的功能逻辑,从总体上反思中国资本市场的功能和市场规则的正当性,可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我们发现资本市场的发展方向,发现资本市场法律的意义和未来。

  • 标签: 公司 资本市场 证券 股权 好赌性
  • 简介:2005年7月18日一早,中国农业银行黔江分行解放路支行一职工发现“集团公司”账户上的81万余元现金不翼而飞。一时间全行上下疑虑重重、人心惶惶。

  • 标签: 侦破纪实 黔江 贪污案 大金融 农行 失踪
  • 简介:《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及金融行业的谅解备忘录的签订,为两岸金融服务贸易的开展奠定了基础。如何克服两岸金融业制度性和体制性问题的阻碍,使两岸金融服务贸易稳步走上自由化之路,是当前需要研究的课题。两岸金融开放还存在着一些政策性障碍和技术性障碍,对此,应当首先按照两岸WTO金融承诺表承诺,消除两岸互相性歧视性金融政策,在WTO框架内协商两岸金融开放事宜。然后对照CEPA协议,签订更进一步的两岸金融开放协议,并逐步建立陆、台、港、澳两岸四地的中华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区,扩大区内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度,并建立两岸四地的协同金融监管体系,并最终促成两岸金融服务贸易的自由化。

  • 标签: 海峡两岸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 ECFA 法律规制 金融监管合作
  • 简介:金融商品和金融服务的创新发展催生了金融消费者主体的形成,而基于信息不对称的金融业者和金融消费者之间的不公平交易关系,使得金融消费者的保护问题日益成为金融法的核心和各国金融监管的重要目标。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关键节点在于金融商品的销售过程,以"推介行为"这一总体概括所有与金融商品有关的销售行为的概念入手,探讨金融商品销售环节中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与金融消费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从金融商品销售过程中的说明义务、适合性原则等角度论述对金融机构以及从业人员的约束,从而实现金融商品、金融服务统合立法、统一监管的突破,达到倾斜保护金融消费者的目的。

  • 标签: 金融推介 说明义务 适合性原则 横向统合
  • 简介:8月7日,河南省延津县检察院在县邮政局会议室,举办由全县7家银行系统管理干部参加的送法及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宣讲,80余名全县金融系统管理干部深受教育。该院公诉科副科长常建党结合检察职责职能和近期发生的金融系统职务犯罪案件,分析了犯罪的原因和危害,讲解了如何预防犯罪的方法和措施,启示各位金融系统管理干部要依法依规办事,规范日常业务程序,摒弃不良思想影响,做到既对金融发展负责,又对个人及家庭幸福负责,共同建设文明、和谐、幸福的社会。

  • 标签: 职务犯罪案件 管理干部 金融系统 预防犯罪 专题 组织
  • 简介:巴西联邦最高法院2006年6月7日作出裁决,要求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在处理与客户关系时必须遵守《消费者保护法》。巴西《消费者保护法》于1990年生效,禁止企业在合同中强加“霸王条款”。2001年,代表银行界的巴西全国金融体系联合会向联邦最高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在银行业实施《消费者保护法》,并要求根据宪法另外制定规范银行业的法律。该案2002年开始审理,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 标签: 《消费者保护法》 联邦最高法院 金融机构 巴西 裁决 “霸王条款”
  • 简介:农村金融市场尤其是信贷供需市场,对于农村经济发展具有特殊意义,其均衡水平和运行效率倍受政府和学者的关注。本文总结中国农村金融市场微观参与主体的特点,并给出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的形状,在此基础上,立足于新制度经济学交易费用理论和制度变迁理论,分析交易成本和制度变迁对供给曲线的影响,进而认为政府的制度安排落脚点在于降低交易成本和刺激供给。

  • 标签: 农村金融市场 均衡 制度经济学
  • 简介:在开放经济条件下,金融服务立法处于国内法与国际法共存的局面,但从其发生顺序考察,国内法是原发的、在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国际层面的立法则通常在国际组织的推动下进行,其法律功能主要在于协调国家(政府)之间的金融监管关系,而在协调关系的表象之下隐伏着一对基本矛盾——源于金融市场流动性本质的国际化趋势与各国政府相对分隔封闭的监管体系之冲突。在国内法与国际法二元法域的背景中,国家、市场、法律是决定金融服务国际立法政治结构的三种力量,这种构造特点使金融立法演进路径不仅仅依赖于市场。对金融服务国际立法进行结构分析的理论意义在于,纠正当下的学界在讨论金融危机时,将注意力过分集中于市场因素的主流分析范式。

  • 标签: 金融服务国际化 法益结构 法律变迁 协调
  • 简介:政策性金融机构作为一类特殊的金融机构而存在,在一国宏观经济政策调控中日益体现其无可比拟的制度优势,并与其政策性、公共产品性及补充性等特征紧密相连。然而,我国目前所存在的政策性金融的存废之争及政策性金融商业化的论调无疑是对这一事物客观认识的曲解与误读。实际上,政策性是政策性金融的生命线,这也是我们为其立法的基础与终极目的。

  • 标签: 商业性金融 政策性金融 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