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热闹非凡的明瓦廊位于新街口西南,是一条横贯城中心区,南北走向的大街,从明代开始为南京的主要街道之一,也是以集市贸易发达而闻名的街巷之一。南京解放前夕,社会秩序十分混乱,物价一日数涨,街头巷尾银元贩充斥,伤兵到处闹事,流氓地痞乘机杀人越货,粮店被枪日有新闻。1949年2月16日在新街口闹市区的明瓦廊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杀人分尸案,被害人何晋琯被谋财害命,将尸体分解8块装入箱子抛尸于街头。国民党当局为破此案仅凭被告王斌的一次口供,抓获犯罪嫌疑人十多人,(其中3名被告被首都地方法院检察官免予起诉)引起嫌疑人的家属控告、上诉、拉关系、开后门,一时闹的乌烟瘴气,此案一直到1953年方告结案,其破案之复杂、情节之曲折、时间之长,曾在南京市民中引起极大反响,当时南京各大报纸争相刊登新闻,《南京人报》连续报道了该案发案、侦破、结案的全过程。
简介:证据失权制度自其设立之初就带来了尖锐的矛盾,逾期证据的失权导致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背离。使得当事人长期上访、缠讼,司法公正面临考验。如何妥善处理,事关公正与效率的选择、民事诉讼理念的定位、司法公信力的树立等一系列问题。本文从证据失权制度引发的现实问题入手,通过纵向的发展历程及横向的比较研究,探讨出证据失权制度的立法真意,即通过制度的设立引导民事诉讼观念的转变。证据失权制度所引发的种种问题有着深层次的原因:保障制度的不健全以及司法能力、诉讼能力的欠缺。从这个角度考量,证据失权制度试图以良好的出发点来唤起对程序正义的体制改革的关注,却因为忽略了整个民事诉讼的现实基础,没有把握好前进的幅度,缺乏必要的制度配合而陷入了困境。因此,我们应当积极实现证据失权制度的解困,通过设立种种途径进行完善,使该制度在适用上实现公正基础上的效率,从而树立司法公信力,实现社会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