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裁判要旨】对于债务转移合同的效力认定方面.传统观点通常从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审查标准出发。关于债权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的债务转移协议,《合同法》并没有直接规定.由于此类协议并没有债务人参与且加重了第三人的责任承担.因此在效力审查方面的标准应当更为严格.并对引起债务转移发生的原因行为进行必要的审查.以尽可能地防止规避法律现象的出现.
简介:我们见到了这样一个人,他仅有高中学历,却依靠自学成为国家林业科技带头人之一。30多年来取得重大科研成果28项,16项达国际先进水平,4项填补了国内空白,成为全国自学成才的十大标兵;他先后发表论文70余篇,专著4部,国家专利4项,却始终相信真正的论文要写在大地上、田野里,要写在农民的笑脸上;他是全国先进工作者,两次荣获市长特别奖,却将所有奖金归公,作为职工福利之用;他得到的荣誉证多的要装满两大箱子,却念念不忘家乡的父老乡亲们;他将一个负债累累的农科院管理成为固定资产过亿、科研实力强劲的地市级农业科研单位,
简介:【案情简介】公诉机关: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被告人:王某。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12月26日,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源石油公司)启动收购美国安德森有限合伙企业计划,并于2013年1月初组织人员赴美商讨收购事项。被告人王某作为通源石油公司股东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受邀一同参与洽谈收购,并因此获知上述内幕信息。嗣后,王某将该信息分别泄露给刘某、屠某。
简介:
简介: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因房屋被司法查封而导致的纠纷屡见不鲜。虽然法律规定被查封的房屋不得过户,但是对于首封及轮候查封的性质及效力问题,司法实践中仍存在争论。本文尝试从不再查封主义的理论为突破口.论证轮候查封的效力,进而得出只有当房屋被他案首封的情况下才可以阻却房屋过户的结论。
简介:2005年10月29日,深圳律师协会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利明教授来深,就物权法起草有关法律问题发表演讲。王利明教授身兼全国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员等社会职务,曾参与起草合同法等重要民事法律,目前是物权法9名起草小组成员之一。本刊特约记者就物权法草案中有关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法律问题,采访了王教授。
债权人与第三人间的债务转移合同效力认定——陈某、王某诉陈某某债务转移合同纠纷案
以一流的科研成果回报家乡父老——记自学成才的廊坊市农林科学院院长王恭祎
泄露内部信息罪中泄露对象的层级限定及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名的选择性适用——被告人王某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
2015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在山东青岛举行迈向质量时代建设质量强国支树平宣布“质量月”活动启动陈钢李群王随莲致辞
论轮候查封的预期效力与平等债权的受偿冲突——以何甲、何乙与王甲一方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为例
物权法:要走的路还很长——访物权法起草小组成员、中国法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利明教授
规范招投标秩序的重要措施:国家计委副主任王春正就《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颁布实施答记者问
王鸿举强调:站在实践“三个代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治理整顿土地市场工作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