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国的经济发展道路伴随着渐进的私有化、市场化过程,大量私人资本的流入以及大规模的出口,而没有激烈的民主化过程,被广泛认为具有特殊性。本文着眼于出现的新现象——不可忽视的中国外向对外直接投资的数量,并试图从总量上去理解这一新的发展。问题是,中国外向FDI是中国独特的经济发展道路和改革政策的一个特性呢,还是遵循已经建立的、公认的FDI模式,尤其是邓宁的投资发展途径(IDP)假说或者说是IDP的修正理论?换句话说,中国外向FDI模式是会对已有理论提出修正呢还是完全拒绝?要回答上述问题,外生性检验显示由于经济发展与外向FDI关系的复杂性和相互依存性.需要使用GMM估计方法而不是简单回归法。GMM估计结果显示以人均GDP以及其他增加的变量表示的经济发展水平,仍然是解释中国外向对外直接投资比率的一个重要因素。这与在其他地方被广泛提及的IDP修正假说相一致。最后,文章从理论、方法、政策及国际商务几个角度进行总结。
简介:我们正处在深刻变革的时代。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总道路。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抓住发展机遇,应对风险挑战,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最根本的是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商务发展道路。在商务实践中丰富和发展这条道路,要突出把握好以下方面:
简介:从目前情况来看,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在一定程度上与一些单位内部人员法制观念淡薄、素质不高、发票管理不善、使用监控制度不严有着很大关系。鉴于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内部应建立增值税专用发票内部控制制度,防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上舞弊行为的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内容如下:一、明确制度的实施由企业财会部门负责;明确发票保管、填开、审核程序;明确发票保管填开人员、审核人员、出纳、会计、仓库保管员、财会负责人的各自职责。并将内部控制制度报送税务机关备查。二、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设专人保管、填开专用发票,专人设在企业财会部门。企业其他人员(包括厂长经理)一律不准保管、填开专用发票。发票保管员将空白专用发票借给其他人员,要承担法律责
简介:作为国际规则制定的重要参与者,近年来中国与其贸易伙伴签订了一些具有“超册O”(WTO—plus)和“WTO额外”6VTO—extra)条款的FTA,本文把之称为新一代中外FTA。这些“超WTO”和“WTO额外”条款的出现和增多引起了一定的担忧,例如知识产权领域的某些“WTO”条款可能会对公共健康的保护产生负面影响。在分析这些条款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之前,不妨先分析其强制执行力。一个条约条款要具备强制执行力,往往需要通过实体标准测试和程序标准测试,即在实体上要具备有约束力的条约用语以及关于权利和/或义务的清晰明确的规定,在程序上该条款项下产生的争端可以被诉诸争端解决机制。新一代中国FTA中,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领域均有“超WTO”条款。这些条款有的由于不通过实体标准测试而不具强制执行力,有的则因没通过程序标准测试而不具强制执行力。鉴于很多“超WTO”(尤其是敏感领瑚的相关条款不能被强制执行,大家无需过于担忧其带来的负面影响。在实施一些较有争议且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超WTO”规则时,中国要注意不违反其WTO义务和其他国际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