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的:旨在探索有氧运动对难治性高血压患者动态血压和运动能力的影响.方法:43名难治性高血压患者随机分为运动组(n=23)和对照组(n=20).运动组进行为期16周的有氧运动训练,对照组保持日常生活习惯不变.分别于实验前后测定各组受试者的身高、体重、身体质量指数(BMI)、体脂百分比、安静心率、诊室血压(OBP)、24h动态血压(ABP)、动脉顺应性(C1和C2),利用递增负荷运动实验测定最大吸氧量(V02max)并描记运动过程中的心率曲线、主观疲劳感觉(RPE)曲线和血压曲线.结果:两组受试者基线变量之间均无显著性差异(P>0.05),组间具有可比性.实验后,运动组体重、BMI、体脂百分比、安静心率均显著性下降;各类血压指标中,24hABP均值中收缩压(SBP)下降了5mmHg(P<0.01)、舒张压(DBP)下降了3mmHg(P<0.01)、日间SBP下降了6mmHg(P<0.01)、日间DBP下降了4mmHg(P<0.01),而夜间ABP及OBP均无显著性变化(P>0.05);动脉顺应性(C1和C2)在实验前后无显著性差异(P>0.05);V02max显著性升高(P<0.01);递增负荷运动实验中心率曲线、RPE曲线以及血压曲线均发生右移.而对照组各指标在实验前后均无显著性变化(P>0.05).结论:16周有氧运动可有效降低难治性高血压患者血压水平并提高其运动能力.
简介:竞技足球运动具有天然的国际性,作为涉外民事关系的一部分,球员和俱乐部之间的涉外足球劳动合同同样属于国际私法的调整范围。然而,区别于普通的涉外民事关系,涉外足球劳动合同争议中的国际私法问题的处理存在特殊性。就涉外足球劳动合同争议的涉外因素而言,由于足球领域的国是指构成国际足联成员的各足协管辖的区域,实践中更关注隶属于不同足协的俱乐部之间的转会以及球员的体育国籍;就涉外足球劳动合同争议的管辖权确立而言,尽管理论上国际足联争端解决委员会基于当事人的约定有权受理此类案件,没有否定法院管辖的可能,但在实践中除非存在排他性的选择法院协议,否则其不欢迎司法介入;就涉外足球劳动合同争议的法律适用而言,为了实现劳动合同的稳定性,争议解决主要适用国际足联制定的统一规则,传统国际私法中的冲突规范指引准据法的作用有限;就涉外足球劳动合同争议所作裁决的承认与执行而言,由于国际足联采用自执行的方式,无论其争端解决委员会还是扮演上诉机构角色的国际体育仲裁院作出的裁决一般不会寻求法院的协助。此种作法往往被视为社团自主的范畴,从而多免于遭受司法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