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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全科医生制度是现代医学模式发展的必然要求并与现代医学模式的精髓高度契合。英美全科医生法制化的国际经验表明,无论是否实行严格的分级诊疗,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供者都是整个医疗卫生人力资源体系的支柱.全科医生制度的法制化是英美医疗改革得以进行的基础。全科医生作为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法制的主体法律制度,将有利于从法制层面确认、巩固并推进基本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全科医生制度的立法模式应当尊重和反映立法规律并成为科学立法的典范,立法模式宜采取“三层级”的立法策略。

  • 标签: 全科医生 国际经验 功能定位 立法模式
  • 简介:立法者对立法功能的准确定位,相当程度上影响了立法的效用,地方涉台立法也不例外。《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具有一定的指标意义,以其为分析范本,地方涉台立法应当首先回归立法的原始功能,对政府权力进行规制并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救济权的实现;同时应当彰显地方特色和涉台特色,具有极强的社会适应性,建立"两会"协议的"试验田"并扶持行业协会的发展。

  • 标签: 地方立法 涉台立法 应然功能
  • 简介:我国法院系统一直热衷于推进人民陪审制改革,但陪审员"陪而不审"的老问题依然存在。而且法院根据自身需要利用陪审制,导致陪审员角色多元。陪审制与中国社会日渐疏离,其生命力堪忧。究其原因,是立法没有明确陪审制的目的,社会对陪审制的作用存在多元期待,陪审制功能定位模糊,为法院的目标所置换。因为缺乏目的论的指引,理论研究多滑向拿来主义或"存在即合理"的两个极端。陪审制的目的应该是社会期待的最大公约数,即"让裁判体现民意"。人民陪审制改革的方向应该是:成为司法过程中的公共领域。陪审制的价值在于:让民意有序进入司法,加重法官论证负担,激活司法的沟通理性,用社会日常生活经验和朴素正义观来保证法官的判断符合常识,保障司法的公共理性。

  • 标签: 人民陪审制 目的论 民意 公共领域 公共理性
  • 简介: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在司法领域的生动实践。一直以来,中央都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制度在促进司法民主、司法公正的重要作用,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讲话一再强调了人民陪审员制度及其改革的重要性。

  • 标签: 人民陪审员制度 改革路径 最高人民法院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 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功能
  • 简介:自最高人民法院确定推行案例指导制度以来,关于指导性案例正当性、法源地位和操作方法三个层面的讨论,一直未曾间断,但其逻辑关系一直未能得以厘清。究其原因,其一在于指导性案例制度在司法权功能体系中的定位仍不明确,其二在于对制定法传统的我国引入判例思维缺乏危机感,以致对指导性案例的法源地位定位不清,故参照方法亦模糊以对。因此本文主张应从司法权统一见解功能与法系方法的融合出发,厘清以上三个层面的关系,梳理出指导性案例在比较法上特殊的法源地位与操作方法。

  • 标签: 指导性案例 法源 司法权 参照方式 法系融合
  • 简介:从著作权法的角度观察,私人书信拍卖争议中人格商品化的责问值得深究。对这个问题作更深层的理论解读,要求我们进入到著作权权利本身特性的考察之中。从商业垄断特权,发展到今天我们所理解的作品上权利获得财产权利的性质,在著作权观念变迁的过程中,"作品"这一概念起到了核心作用。而财产权利规则下的作品认定,遵循著作权法规则中的"原创性"要件,将作者人格化要素加以客观化并外在地固定下来的同时,仍兼具了模糊处理最低限度创造性标准的开放结构。由此特殊的、甚至是矛盾的法律架构,"作品"才得以将人格这类不作市场交易的要素,成功改造为今天信息社会条件下著作权规则主导的商品。

  • 标签: 作品 作者人格 原创性 商品化
  • 简介:责任保险具有很强的社会管理功能,是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重要制度.在市场经济国家,责任保险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本文从两个方面论证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制度价值:从哲学的角度看,责任保险体现了分配正义的理念;从法理学的角度看,责任保险对机动车受害人的利益给予了特别的尊重和充分的保护.2003年在社会上引起很大争议的"酒后驾车险",同样体现了分配正义和保护弱者的理念,具有其合理性.

  • 标签: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分配正义 酒后驾车险 民事赔偿责任
  • 简介:于志刚教授《“犯罪记录”和“前科”混淆性认识的批判性思考》一文存在诸多重大理论和方法上的缺陷,其中在犯罪记录与前科制度方面存在关键性缺陷。刑法第100条是为中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程提供信息服务的基础制度。因此,它既不是“犯罪记录”,也不是“前科制度”,而是要求犯过罪者“强制申报刑事受罚经历”的自我信息披露制度。构成犯过罪者融入社会关键性障碍不在民间评价,而在于官方非刑法领域的前科制度系列。

  • 标签: 刑法第100条 犯罪记录 前科 规范性评价 非规范性评价 犯过罪者融入社会障碍
  • 简介:新的经济社会形势下,社会群众普遍存在维权意识重于守法意识的观念错位现象,利用民生检察服务热线反复举报控告、甚至恶意举报控告等滥用权利现象时有发生,不仅使有限地司法资源被恶意挤占,更影响和制约了民生检察服务热线服务保障民生功能的正常发挥。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群众维权意识重于守法意识,对司法机关缺乏信任,对反复、恶意举报缺乏有效制约、外部协调机制不健全,辖外事项处理难度大等原因造成。建议采取强化普法宣教,引导民众正确利用民生检察服务热线,建立健全热线事项协作处理机制,引入社会冲突终结机制等方式加以应对。

  • 标签: 民生检察服务热线 服务保障民生 举报控告 应对机制
  • 简介:从法学方法论上说,法律规范并非对事实的陈述,而是规范的表达,因此目的论在法律适用当中具有重要的意义。美国最高法院在纽约时报及其后续案件中,并没有将自己局限于对制宪者原意的追寻,而是致力于对宪法规范的客观目的的论证,并宣告了适用于公共官员的实际恶意规则。随后它又基于宪法规范的客观目的,将实际恶意规则类推适用于公众人物,从而最终完成了对传统诽谤法规则的宪法改造。这显示了美国最高法院对运用目的论思考方式的高度自觉。

  • 标签: 目的论解释 类比推理 类型思维 公众人物
  • 简介:比例原则在德国由行政法扩展至刑事诉讼法,符合公法领域的"家族相似性"特点以及刑事诉讼规律。在将比例原则引入刑事诉讼领域时,应当着眼于揭示其对于刑事起诉程序和刑事审判程序的规范作用,以凸显其基本原则的功能;同时,在对于法律实施行为的约束功能之外,更要挖掘比例原则在制定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构造功能。2012年《刑事诉讼法》的比例性特色有所增强,但由于比例原则未能提升为一项明确的立法原则,因此,在相关制度与程序的比例性设置方面还存在着诸多不足。

  • 标签: 比例原则 刑事诉讼 基本原则 比例构造
  • 简介:2015年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52条规定,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决、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当事人申请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通过对该规定的分析,笔者发现再审中的诉权形态与再审程序设定的最初功能有所背离。不同诉讼阶段中当事人的诉权内涵与功能应当有所差异,且根据诉讼程序的设置,应当呈现出逐渐收缩的态势。然而,现行司法解释对此有不同的规定,本文拟从司法解释入手,去研究民事再审中的当事人诉权应当呈现的形态,从而厘清再审程序的功能,防止当事人对诉权和再审程序的滥用,真正凸显再审程序的功能与意义。

  • 标签: 民事再审 诉权 诉讼权利 民事诉讼法第252条
  • 简介:人身危险性的最初含义是犯罪可能性,包括初犯可能性和再犯可能性。人身危险性的性质是双面的,既可能是社会危害性的内容,也可能是刑事责任的内容。当立法者将人身危险性作为某些犯罪的构成要件时,其能决定社会危害性的有无,是定罪的根据,具有出入罪的功能;当立法者未将人身危险性作为犯罪的构成要件时,其仅影响刑事责任的大小,是量刑的根据,具有影响刑罚轻重的功能。无论在定罪活动中,还是在量刑活动中,人身危险性的功能均是双向的,而非单向的。

  • 标签: 人身危险性 犯罪可能性 客观危害 主观恶性
  • 简介:不久前,中国公证协会相继召开公证理论研究(扩大)、公证质量评估、业务指导和公证文书研究四个专业委员会会议.会议认真学习了最近中央的一系列文件,讨论了赵大程副部长有关指示精神的落实措施.总体上看,会议思路紧扣司法部的部署和中国公协四年工作规划,结合委员会工作实际和职能特点研究部署工作;会议内容密切结合公证业务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发挥专业委员会在理论研究、质量评估、业务指导等方面的职能;会议形式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标准,勤俭办会、开门办会.

  • 标签: 专业委员会 公证理论 职能作用 中国 带动功能 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