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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个结果
  • 简介:从发生学的视角看,司法建议产生于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体制和司法文化,当民众对法院的情感期待与司法独立的制度理性之间存在紧张关系时,司法建议能以一种柔性的方式缓和这一紧张关系。司法建议的产生对于提高司法效益、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价值。我们不能漠视司法实践中这样的“小问题”,而应当从完善立法和相关政策着手,以实现司法建议从现象到制度的转变。

  • 标签: 司法建议 司法效益 司法公信力 和谐社会
  • 简介:上市公司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再融资,其中增发新股和配股是最主要的方式。上市公司再融资过程中存在的犯罪行为主要分为前期准备和资金到位后两个阶段,本文作者提出对于上市公司在前期阶段虚构利润和投资项目的行为,情节严重者应当按照相关的刑法条款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在后期阶段上市公司擅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占用募集资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建议增设新罪名予以处置。上市公司再融资过程中犯罪行为的存在有多方面的原因,需要采取各种相应的对策予以遏制。

  • 标签: 上市公司 再融资 犯罪 对策
  • 简介:民商分立还是民商合一,这是个亦旧亦新的问题。在日本,随着商法典若干内容的单独立法,商法典内容不断"减少"。正在进行的日本民法典大修订中,还曾设想由民法吸收商法典中的商行为法的总论内容。虽然这一设想最终未占上风,但如何划定民法与商法的分界线今后可能重新上升为一个重大命题。"商的世界"有不少特殊的理念和制度,想要把"商的世界"的所有问题都放入膨胀的民法典是有问题的。这个问题并不是简单的立法形式"合一"或"分立"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厘清什么是"商"并探索其具体的规制原理。明确"民"与"商"各自世界的差异,在考虑二者各自的特殊性和差异的基础上的立法才是应有之道。近年来逐渐盛行的B2C(Business-to-Customer)型交易恰处于"民"的世界与"商"的世界的居中位置,厘清B2C型交易的规制原理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先决条件。本文以2005年修改的《日本公司法》与《债权法》修改为中心探讨。

  • 标签: 民商分立 民商合一 商法典 B2C立法形式 民法典
  • 简介:<正>社会治安和秩序近年来一直是人们所关心的问题之一。目前我国的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不好是一个几乎不可否认的事实。不仅与经济联系的明显危害社会和公民的违法犯罪现象大量增加,其它类型的违法犯罪现象也明显增加。本文试图利用法律社会学的一些知识,结合历史的和外国的经验,特别是结合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一些社会变化探讨市场经济形成过程中有关违法犯罪的现象问题。首先,我想一般地探讨市场经济与违法犯罪现象的关系。其次,我将从法律社会学的角度探讨一下为什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经济体制转换时期违法犯罪会增加。据此,我就如何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预防违法犯罪的激增提出一些个人看法。

  • 标签: 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社会学 违法现象 违法犯罪现象 犯罪学 预防违法犯罪
  • 简介:传统观念认为,识别作为法院进行法律选择适用的前提步骤存在于冲突法中,是适用冲突规范前需要处理的特殊问题。联合国《全程或部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公约》首次从国际公约的层面对承运人和货物控制方的识别问题进行了统一规定。这说明“识别”与“识别冲突”不仅存在于冲突规范的选择适用中,而且存在于准据法的选择适用领域。“二级识别”现象是客观存在的,应当重视研究“二级识别”问题。

  • 标签: 识别 识别冲突 法律适用 《鹿特丹规则》 “二级识别”
  • 简介:改革开放以来,政策主要被看成法律实践的阻碍因素和影响法学"学科自主"的消极因素,这样的认识促成了制定法意义上的中国主流法治话语的形成。另一方面,在完成了对政策的批判任务后,中国的法理学试图将政策驱逐出其研究领域,"制定法"、"习惯"、"判例"成为中国法理学的研究重心,此即法理学研究中的"去政策化"。法理学研究的"去政策化"会带来诸多消极后果,法理学研究必须与制定法意义上的主流法治话语保持距离,惟此,法理学才能得到真正发展,而消除法理学研究"去政策化"的基本前提在于恢复"政策"的学术概念身份。

  • 标签: 政策 话语 制定法 主流 法治
  • 简介:民营企业涉黑犯罪异军突起是企业性质和相关制度洼地共同作用的结果。总的来说,影响民营企业涉黑犯罪的制度洼地主要是指有组织犯罪治理政策、二元公司制度以及民营企业治理机制的不足。结合洼地效应的研究,企业的本性是企业制度的出发点.难以成为相关制度治理的对象。但是,企业治理结构和道德的缺陷、有组织犯罪治理政策的不足以及区分国有、民营的二元公司制度应当通过相关制度的衡平、治理来完善。考虑到民营企业涉黑犯罪行为的性质,相关制度的完善也需要充分考虑到民营企业以黑护商,以犯罪组织的反应替代国家反应不足的行为的规制。在此基础上,民营企业涉黑犯罪治理的研究也将对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科学推行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 标签: 民营企业 涉黑犯罪 制度洼地 治理
  • 简介:管理国家要求德治和法治相互配合。官方舆论属于德治范畴。清流派清议代表了晚清官方舆论,它的伦理思想体系是儒家道德规范。清流派以实际行动在实践着他们一贯坚持的官方舆论(德治)与以大清律例为准绳办案(法治)二者并重的主张。其官方舆论披露了官吏营私这个吏治腐败的焦点问题,通过5个重大案例又反映出官方舆论在依法办案、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

  • 标签: 官方舆论 依法治国 依法办案 清流派 清朝晚期 中国
  • 简介:王作富教授主编的《中国刑法适用》一书在阐述法条竞合时指出:"所谓法条竞合,指的是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法律条文,其中一个法律条文与另一个法律条文之间有着重合或交叉关系。"可见,法条竞合是刑法理论中的问题。但"法条竞合"的现象并不是刑法所独有,在市场法律、法规中,一个违法行为同时触犯数个法律条文,其中一个法律条文与另一个法律条文之间有着重合或交叉关系的现象时有所见,即市场法律、法规中也有"法条竞合"的现象。有鉴于此,笔者试借这一概念,对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广告法法条的重合或交叉关系,作一浅显的探讨,以期对年内即将制定的配套法规有所裨益。

  • 标签: 法条竞合 反不正当竞争法 广告法规 法律条文 违法行为 广告活动
  • 简介:在刑法解释中,为确保刑法规范的开放性,有必要赋予其合乎时代精神与现实需要的价值判断,包括引入超越实证法范围的价值判断。教义学本质上涉及的是价值判断的规范化问题,具有将价值判断问题转化为法解释技术问题的功能。在法教义学层面,基于罪刑法定的制约,只有部分法外的价值判断能够实现向法内价值判断的转换。概括性条款与规范性构成要件要素充当着法教义学与法外价值判断之间的联结点。描述性构成要件要素也并非与法外的价值判断无涉。在刑法解释中,解释者应当优先以刑事政策所代表的价值取向来填充其间的价值判断内容。正是通过为价值判断提供实体内容,刑事政策为教义学体系的演进提供方向性指导,防止后者蜕变为封闭、僵化的存在。通过对危害性评价的支点产生作用,刑事政策在影响对行为的应受刑罚处罚必要性及其程度的判断的同时,反过来对犯罪成立要件的解释构成制约。贯彻“以刑制罪”的逻辑,有助于对某些犯罪的构成要件做出合理的界定。“以刑制罪”现象的存在,要求将罪刑相适应作为刑法解释的指导原则。

  • 标签: 刑法解释 刑事政策 价值判断 以刑制罪 罪刑相适应
  • 简介:在社会科学的研究中。各种特定的语言文字符号总是与特定的社会生活以及通用的语言文字符号相统一并相适应的。然而,在今天的中国刑法学领域,诸如犯罪客体、法益、期待可能性等一些至关重要的刑法学专有名词却存在着基本的词义误用和理论误读现象,这一现象严重影响了刑法学自身的理论水平和理性程度。本文欲通过基本的词义分析、理论反思和正本清源的理论批评,试图把“犯罪客体”还原为犯罪对象,把“法益”还原为社会利益,把“期待可能性”转化为期待不可能性,从而实现词与义的协调与统一,并确定其在刑法理论中的应有地位。

  • 标签: 刑法学研究 通识性语言 犯罪客体 法益 期待可能性
  • 简介: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因为“摸着石头过河”、制度探索和法律监督不到位等客观原因,法律规避现象具有一定的普遍性。需要关注的是,司法审判当中法官基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考虑,并没有一概地对这些行为的方式和目的采取否定评价,而是保持一定程度的宽容,有的判决甚至还明确保护当事人通过规避行为所欲谋求的利益。这种司法策略虽然有利于纠纷的解决,具有客观必然性,合乎中国改革开放的逻辑,但作者仍担忧其可能的社会导向,对如何解决“悖论”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 标签: 股权分置改革 法律规避 能动司法 经济体制改革
  • 简介:随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政策的提出,调解从上到下正进行着一场复兴运动。“重调轻判”、“以调代审”、“久调不决”、“模糊调解”等不当调解行为,加之民事纠纷数量的迅猛增长以及约束调解程序制度的缺失,民事案件调解率的上升并未缓解不堪重负的执行压力。当越来越多的调解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调解的案件在一定程度也如同判决一样出现了“执行难”的问题。本文基于诉讼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高现状的考察,对不当调解的概念及类型进行了界定与划分,进而多角度考察其产生的原因,最后提出规制的方略。

  • 标签: 不当调解 成因 规制
  • 简介:在债法关系中,强势债务人以"司法碰瓷"的手法企图逃脱债务,期间,由于公力救助不力迫使债权人转而实施自救并频发绑架和拘禁债务人事件,为此引发对债权人课以非法拘禁罪正当性的质疑以及设定自助行为必要性与合理性的思考。通过法益衡量认为允许债权人适度介入自助讨债行为有利于债权的实现,并对自助适用的条件、范围及其入罪情形和类别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从而得出在当前公力救助不力的情况下为追索债务而实施自助行为应以不定罪为原则定罪为例外的结论,以期构筑自助行为法律化、方式多元化的民刑共济价值取向。

  • 标签: 自助行为 非法拘禁 强势债务 法益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