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社会管理的范围涉及社会诸多领域,人口性别结构就是其中之一。出生性别比失衡及其引发的连环套式社会问题,对于新时期社会管理构成一项严峻挑战。在我国,传统的男尊女卑、重男轻女影响甚深,特别是广大农村传统的男娶女嫁制度和以男性为中心的资源分配规则,使出生性别比失衡居高不下。近年理论和实践工作者为破解这方面难题而不断努力。中共中央党校妇女研究中心2008年承接国家人口计生委的项目,组建了全国性的“性别平等政策倡导课题组”,与地方政府共同对性别比失衡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探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本刊认为,我国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出生性别比失衡,是已经显性化且影响深远的一个基本社会问题,在今日中央高度重视社会管理的新形势下有深入探讨的必要。本期以课题纽行动研究为重心,从社会管理创新角度,分理论思考、实践探索、领导评论三部分,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望能引起广大党政干部进一步重视,并给大家以启发。
简介:公司股东之权利,从大的方面划分,无外乎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前者为收益分配优先顺序上最後获益权,后者为公司合并、分离、结算、破产等大政方针投票权。我国民国初年着名公司法学家王效文先生将前者概括为自益权。后者概括为公益权。中外公司实践表明,公司内部始终存在着大股东专权、牺牲中小股东利益的问题。公司法是否需要限制大股东权利,即共益权节制?如何保护中小股东利益,节制大股东权利?美国各州公司法自1989年始才接受并引入该内容,而我国早在1914年公司条例便载有共益权限制之规定,1929年公司法更趋于成熟。时隔60年后,作为世界上公司法最发达的国家,美国不仅接受该内容,而且与中国60年前的公司法规定完全一样:不论一股东拥有多少股票,最多只能享有20%的投票权。这一惊人的吻合值得我们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