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0月1日,广东省中山市实施了住房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全面取消福利分房,实行住房津贴制度。中山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今后不得再自行购房、建造住房,改由领取住宅津贴的人员自行解决住房。从10月1日起,参加房改而没有购买公房的干部职工将领取住房津贴。据了解,凡符合有关条件的中山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每月按如下标准领取住房津贴:一般干部职工350元,科级干部400元,处级干部450元,厅级干部500元,津贴标准每年递增10%。住房津贴不以现金方式直接发放给个人,由发津贴单位将津贴按时存入在住房基金公司开设的个人住房津贴专户内,职工不能随意挪作它用,只能用于租购建房。领取津贴自购房─—中山住
简介:地方政府的收入分配职能是指地方政府通过各种政策工具,参与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与再分配。调节收入分配差异,促进社会公正、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地方政府可以选择的政策工具大体上包括税收、财政支出和价格管制等。国内外关于地方政府收入分配职能的规范研究,因对要素能否自由流动等假设条件不同而存在较大的分歧,且国外关于地方政府是否应该具备收入分配职能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和成熟的理论体系。我国目前的研究还主要停留于直接套用国外理论方面,宏观层次的分析较多:对于国外理论是否适合我国具体情况则分析不够、对造成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地方政府成因未能进行全面深入具体的分析。更没有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理论体系。
简介: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和提高,但与此同时,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的差距也在逐步拉大,并呈现出不断加速的态势。据权威统计数据表明,目前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贫富差距已接近甚至超过了国际警戒线,这不仅影响了我国投资与消费规模的不断扩大,而且也正在成为我国社会稳定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隐患。对此,党中央和国务院给予高度重视,并多次研究部署相应对策,以缓解和缩小个人收入分配差距。税收是政府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有力手段,其在调节个人收入分配方面发挥了怎样的作用?应该起到怎样的作用?为了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应该对现行税收制度作怎样的调整?这是当前税收理论界和实际工作部门亟待研究和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也是本文作者力图研究解决的问题。结论是明确的,当前我国税收在调节个人收入分配方面具有累退倾向,要解决这一问题,则要通过相应调整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尽快出台与个人所得税配套的相关税种,建立对个人收入分配的立体交叉调节体系共同发挥作用才能达到。
简介:近些年来,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目益扩大的问题逐渐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缩小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被提上议事El程,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呼之欲出。将收入分配主要的改革方向指向再分配部分的观点,意在通过发挥财税政策在二次分配中的调节作用来解决我国的收入分配困局。但忽略了不同的国民收入分配环节对于最终收入分配格局的不同作用和影响,进而没有抓住初次分配不公才是导致我国最终居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根源。文章着重对于我国居民收入的初次分配状况进行探究,指出劳动报酬收入占比过低是引发我国收入分配问题的主要症结所在,在此基础上从财税政策的角度提出改善我国居民收入初次分配格局的若干建议和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