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春风送暖,万物复苏,三月的长沙,已是到处一派郁郁葱葱,生气盎然的景象。来自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审计科研所及南京审计学院等单位的代表40余人,怀着喜悦的心情,相聚湖南长沙,交流经验,商讨审计科研协作。会议由审计署审计科研所组织,副所长钟胜复,王永庆主持会议,湖南省审计厅厅长张边化、副厅长刘林玉、审计团驻长沙特派员柳协春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王永庆副所长作了“审计科研面临的形势与任务”的报告。会议期间,本刊记者结合会议内容采访了审计署科研所副所长钟胜复、王永庆,吉林省审计科研所所长刘明哲,黑龙江省审计科研所所长白玉贵,北京市审计科研所所长贾丛民等会议代表,现将其内容刊登如下:
简介:现金分红监管指引是中国在深化资本市场改革过程中推行的一项股利监管制度安排,目的在于要求上市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对未来分配做出事前承诺,从而保护投资者利益。那么,不同上市公司的现金股利承诺条款设置是否存在差异?现金股利承诺能否提升公司治理质量,从而促使投资者对股利承诺差异给予不同反应?股利承诺条款对股利不平稳是否具有治理效果?基于此,本文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发布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这一特定期间内公告《公司章程》修订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检验。研究发现:相比于含有非股利承诺条款修订信息内容的公司,仅含有股利承诺内容的公司,投资者的平均累积超额收益率上升1.13%;现金股利承诺是提升公司治理质量的补充,股利承诺条款修订内容中具备精密股利分配决策程序、精确现金分红比例的公司,投资者的平均累积超额收益率越大。在采用倾向得分匹配法后,结果依然支持上述发现,并且相比于控制组公司,处理组公司的股利不平稳程度显著下降。研究结果表明,上市公司的现金股利承诺内容有利于提升投资者的短期财富,强化公司治理水平,改善公司股利不平稳现象。因此,现金股利承诺的制度安排对维护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具有明显的实际价值。
简介: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58号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