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年来,香河法院坚持把“息诉服判、案结事了”作为工作目标,坚持以案后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四统一”标准作为检验办案好坏的质量标准,积极探索定纷止争的新思路和新方法,不断强化公平公正意识、司法为民意识、维护稳定意识,坚持以公正高效赢民心、以法理服人心、以诚信换人心、以德廉感人心,及时有效地化解消除了大量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审判工作实现了“三高三少三无”,即结案率高,持续保持98%以上,调解率高,平均在80%以上,群众满意度高;判决上诉少,平均在4%以下,发还改判少,保持0.5%以内,申诉缠访少;无越级进京访、无矛盾激化、无违法违纪错案。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