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淮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适应形势发展,努力加快交通事故处理的改革步伐,从今年3月份开始,在全省率先推行交通事故处理“阳光执法”新机制。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证明,“阳光执法”是新形势下探索出的一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新模式、新路子。一、推行事故处理“阳光执法”新机制的基本情况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是交通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也是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长期以来,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工作一直沿用“关门”办案的老模式,存在诸多弊端。改革事故处理工作,建立新型的事故处理机制,变“暗箱操作”为“阳光执法”迫在眉睫。鉴于此,交警支队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的总体部署和市局党委的具体安排,决定以深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行政执法责
简介:手边一本厚达近百页的交通事故案卷已被笔者翻阅不下10次。掀开蜡黄柔软的封面,细目一行行手书的文字,我在体觉办案人员公正、机智与艰辛的同时,透过案件本身又咀嚼出几多令人深思的话题。那是今年6月27日,休宁县海阳镇川湖村胡某驾驶皖JF6858号两轮摩托车由金宁大厦至川湖方向,途经休宁县城西门桥东侧弯道地段,与迎面的一骑自行车的小学生相撞,致两车受损、该学生受重伤。事故发生后,胡某既没有报案,也没有保护现场。此案经公安交警部门侦查证实,胡某属无证并酒后驾车肇事致人重伤,证据确凿,胡某对此亦供认不讳。案发之日,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7条第2项规定,对胡某实施治安拘留15日的处罚。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