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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2003年8月24日,一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又开始了。“准备行动”!随着曹国兰铿锵有力的声音,乌鲁木齐公安局刑侦支队缉毒处十大的民警们迅速出击,将正在自己家中进行毒品交易的马丽(化名)、李鹃(化名)当场抓获,起获“K粉”315克,摇头丸90克。10年来,十大队长曹国兰就是这样以机智和勇敢与战友一起打掉了一个又一个的贩毒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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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采访一个月后,我果真已经忘了冯景华的样貌。相对深刻的记忆是,冒着大雨采访的那个夜晚,当我问他有哪些因素令他成为一名优秀的缉毒警时,冯景华的回答之一是长着一张“大众脸”,这样起码有助于保证他的安全,特别是卧底过程中不易被记住,也不易引起毒贩警觉。冯景华现任职于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禁毒大队。从警十七年来,冯景华赢得了同事们的信任,被大家称为“七十二变齐天大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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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毒品犯罪是万国公罪,而且是一种有组织的犯罪。台湾虽自1933年即开始对毒品宣战,长期以来毒品犯罪再犯率仍高,近年更有使用年龄层下降趋势,特别青少年对第三级、第四级毒品的使用。因使用毒品而发生的交通事故、暴力犯罪更是层出不穷,贩毒者为掩饰隐匿犯罪所得,就非法所得洗钱,破坏金融市场秩序,影响国家形象。因此,毒品犯罪已非单纯的无被害者犯罪,而是质变成为复杂的犯罪类型。"此祸不除,十年之后,不惟无可筹之饷,且无可用之兵"。岛内外现有对于毒品犯罪的实证研究多偏向对于施用成瘾者的戒治,或是如何进行预防的倡导。对于毒品查缉研究则以文献探讨居多,偶见以质性访谈进行研究,以量化进行研究者并不多见。毒品查缉素以通讯监察及行动搜证为主要方法,是故,法律对于通讯监察的授权(或限制),以及设备器材的良莠直接影响毒品查缉的成效,又资金是毒品犯罪的命脉,无论取得货源,或是出售毒品皆需仰赖现金,若无法实时查扣犯罪资金而奢望打击毒品犯罪之成效,几与缘木求鱼无异。本研究以自行设计问卷进行探索性研究,尝试发现"法务部调查局"调查官1是否会因个人变项的差异,而对通讯监察的限制、犯罪资金未能实时查扣,以及机关预算人力设备不足影响查缉毒品成效看法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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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个体户、私营业主要守法经营.这是没有问题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即人们通常所说的“国家”)要不要守法经营?从理论上、口头上讲,也是没有问题的。但在实际上,一些“国家”,特别是那些大型、特大型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为了本企业的利益,往往忽视守法经营问题,不注意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和计划办事,他们认为,现在是改革年代,市场竞争又如此激烈,一味循规蹈矩,谨小慎微,企业的经济很难上去,甚至会被淘汰,因此,该“灵活”还得“灵活”一点,闯闯“红灯”问题不大。我曾经代理的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就很明显地反映了这个问题。某化工集团公司(下称A公司)是国家大型企业,有职工6000多人,所生产的化工产品为湖北省内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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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第九届WillemC.Vis国际商事模拟仲裁辩论赛于今年3月22-28日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举行。共有来自36个国家和地区的108个大学代表参加了此次比赛,创历年最高记录。这项以已故著名国际商事法律专家威廉·维斯的名字命名的赛事自1993年创办以来,知名度不断提高,参加者逐年增加,目前已经成为国际法律教育和商事仲裁的一项重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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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近日,由省高院团委主办、美兰区法院承办的首届海口地区法院“迎春杯”足球赛圆满落下帷幕。省高院、省一中院、海口海事法院等海口地区八家法院的代表参加了比赛。经过5天16场的激烈角逐,省高院代表获得冠军,省一中院代表、海口市中院代表分获亚军、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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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4月29日,首届“全国律师电视辩论大赛”在中央电视台落下帷幕。有人说这是一场代表全国各地律师最高辩论水平的“甲A联赛”;又有人说,这是一次检阅新一代中国律师语言风格与论辩水平的“NSA季后赛”;还有人说,这是一部回顾律师制度恢复重建工作成就的“历史纪录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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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龙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紧紧围绕“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安全”的工作思路,切实增强创新意识和执政为民意识,坚持以理论创新带动交警工作机制的创新,以加强党组织建设促进交警工作的全面发展,建设了一个朝气蓬勃、团结务实、与时惧进、奋发有为的领导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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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某些案件中,仅有原告和被告针锋相对的两个证据,即一对一的证据。这种证据的审查与认定不仅要考虑证据的证明力,根据案件情形采取相应的证明标准,还要考虑证据形式和收集程序的合法性。在廖宗荣案中,依法根据简易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违法行为所作的记载可作为现场笔录来使用。如果没有相反的可佐证的证据否定其客观真实性,且没有证据证明执法人员与违法行为人之间存在个人的利害关系,该记载可以作为证明违法行为存在的优势证据。但该证据因系通过一人执法程序收集,严重违反法定程序而不具有合法性,故而不能成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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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目次:一、案件的基本情况(一)事实概要(二)争点(三)裁判要旨二、对当场行政处罚证明标准的讨论(一)问题的提出(二)相关的学理讨论(三)本案中法官的推理(四)小结三、不同法律规范之间的关系(一)问题的提出(二)相关学说和判例的整理(三)本案中法官的推理

  • 标签: 当场行政处罚 简易程序 优势证据标准 特别法与一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