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索绪尔普通语言学课程的第二次讲授始自1908年11月5日(周四),终于1909年6月24日(周四),共有十一位学生听讲。主要内容为概说(集中涉及符号学问题**),语言学内容的内部划分,共时性规律和历时性规律的区分,印欧语言学概要(作为普通语言学的附论添入)。在此选刊的,就是其主体部分,涉及语言的内部和外部研究,价值、同一性、单位问题,共时态包括横组合段理论和联想理论等问题。文本由日本学习院大学索绪尔文献研究专家小松英辅整理,取两种学生听讲笔记,一是AlbfrtRifdlingfr的,他与EmilfConstbntin相互传抄,较为详尽;一是ChbrlfsPbtois的,较为简洁,各有其价值。
简介:从程序法的角度,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对李庄案享有审判管辖权,江北区公安局通过合并管辖对李庄案亦享有了侦查管辖权。但考虑到李庄案特殊的背景,不排除江北区公检法机关为使案件在程序上符合法律规定而人为确定漏罪立案时间以及恶意进行合并管辖的可能。非法证据的调查应在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先行进行,公诉人对非法证据调查时间的理解是对司法解释的曲解。庭审中证人不出庭作证是由立法缺陷造成的。检方撤诉不符合目前司法解释关于撤诉理由的规定。为防止检方随意撤诉,法院在对撤诉理由审查时应征求被告方的意见,同时应明确撤诉即无罪的法律后果,撤诉后再行起诉的条件应提高为"有新的重要证据",撤诉后无需再作出不起诉决定。
简介:二氧化碳之所以在大多数发达小国成为大气污染物质,主要原因是:这些国家负有减排二氧化碳的国际义务,须把减排机制纳入国内立法;版图狭小,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有限,把减排机制纳入国内立法符合自身利益;可以利用现有的大气污染监管机制对二氧化碳进行管理。这些国家大多不认真履行国际援助的义务,相反地,却集体对中国施加减排压力,要求把二氧化碳作为污染物质对待。按照中国立法对污染物质的定义框架,二氧化碳不是污染物质。一旦二氧化碳在立法上被作为污染物质,西方发达国家就会要求我国的环境立法建立排放标准和超标排放处罚制度,这将不利于我国工业的发展。目前我国没有减排二氧化碳的国际义务,加上版图大、抗气候变化的能力强,因此,不能轻易迁就这些国家的过分要求。但这不等于我国不采取实质性行动,我国可继续通过强化激励性的政策措施来节能减排。
简介:<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邮电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款规定:“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第一百五十五条贪污罪从重处罚。”对于上述第一款规定的犯罪的罪名问题,虽然有几种不同的规定,如有的定为“破坏邮电通讯罪”,有的定为“妨害邮电通讯罪”,有的定为“邮电工作人员私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但总的意思还是基本一致的,只不过需要进一步加以斟酌、完善、精确、统一而已。而对第二款规定的犯罪的罪名问题,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存在着很大的分歧。有的认为应定贪污罪,有的认为应定破坏邮电通讯罪。主张定贪
简介:为增强渤海溢油污染防控能力,提高防控实效,应当在渤海管理立法中建立全渤海统一的溢油污染联防联控制度。渤海溢油污染联防联控制度应包括:建立溢油污染联防联控的协调机构、溢油污染防控联合检查制度、溢油污染监视监测制度、溢油污染信息管理制度、溢油污染联动应急处置制度、溢油污染事故评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