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黑龙江省三江平原是我国著名的“北大荒”,解放以来经过几十年的开发,已成为我国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为国家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我们在开发“北大荒”的同时,也破坏了这里的生态环境,如不及时进行治理,必然会形成“杀鸡取卵”式的恶性循环。2000—2002年,黑龙江省地质调查总院在中国地调局指令下,本着使三江平原商品粮生产基地可持续利用的原则,对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进行了地下水资源潜力与生态环境地质调查评价。调查认为黑龙江省三江平原生态环境的恶化,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对湿地资源无限度地掠夺式开发;因此,将三江平原划分出了宜耕地区及宜湿地区;将宜湿地区进行退耕还湿,则既不影响三江平原为我国源源不断地输送商品粮,又可保持三江平原的生态环境良性发展。
简介:不久前,在由全国工商联和北京思源兼并与破产咨询事务所举办的“中国私营经济发展与法律保障研讨会”上,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江平强调,在现阶段,要促进私营经济的发展,加强和发展私营经济存在的法治环境建设非常重要。江教授说,一段时间来,人们对建设“法治”还是“法制”国家意见并不统一。但中央现在明确提出建设一个“法治”国家。这两个字的变化,含义是很深刻的。他说,真正意义上的“法治”,应该指法律秩序和法律理念。即使一个国家有了比较完备的法律制度,并不等于一个国家的法治环境也完善了。这些年来,我国有关私营经济发展的法律制度、法律规范增加了不少,但是离我们确认的发展私营经济的良好环境还有相当大的距离。江教授说,市场经济从本质上说就是竞争经济。确立市场经济的法治环境,有四大要素,即平等机制、自由机制、公平机制和信用机制。其中,平等机制是竞争的基础,是完善法治环境的第一个要求。我国私营企业在经济运行过程中,正在逐步赢得平等竞争的机会,但离真正的、完全的平等还有很大的欠缺,如国民待遇问题、市场准入问题等等。而自由机制则是市场发展的动力。目前,阻碍自由机制建立的最大障碍就是政府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