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各国对保险公司的最低资本金都作了限定,不仅开业时必须达到一定的规模,就是在营业中,也要求保持资本的最低限度,如韩国1989年将人寿保险公司的最低资本金从2亿韩币提高到100亿韩币,将非寿险公司的最低资本金从3亿提高到300亿韩币;日本1996年保险法把设立保险公司的最低资本金从3000万日元调高到10亿日元;德国人身险公司的最低资本限额不得少于300万马克;在美国纽约州,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必须经常维持的最低资本金为200万美元,其初期资本则为最初资本的两倍或400万美元。相互人寿保险公司必须经常保有的最低资本金为10万美元,但是初期的资本需要15万美元的现金。
简介:基于2008~2015年中国43家财产保险公司的面板数据,本研究探索了财产保险市场集中度与财产保险公司财务稳定性之间的关系。本研究使用Z—score来衡量保险公司的整体财务稳定性,并使用了综合成本率的五年滚动标准差衡量保险业务的财务稳定性;为解决内生性问题,运用了工具变量;同时利用不同市场集中度的指标和ROA五年滚动标准差进行稳健性检验以增强研究结果可靠性。研究结果表明,市场集中度与公司财务稳定性呈负相关关系,支持了“集中-脆弱”假说。此外,其他因素,包括公司规模、业务杠杆、车险保费占比、展业的地域多样性、再保险比例、资产增长率、稳定投资资产比例、是否为集团公司以及利率变化等都会对财产保险公司的财务稳定性产生影响。
简介: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主体的专业化组织模式——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已经浮出水面。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是一种政策导向下的制度创新,现行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以遵循保险运营风险化解——独立资产管理——综合金融服务这样一种发展模式。与此相适应,监管部门的重心也存在一个从政策性支持到最终守夜人的角色转换。即:给予政策性支持,使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承担重点化解保险运营风险的基本使命;强化实体主义的监督方式,建立健全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独立运营所需的制度环境与市场体系;建立并完善保监会、证监会、银监会三方定期联席监管会议,积极履行包括“窗口劝导”等道义监督法则。